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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怀谦
发表于 2011-12-5 22:46
全国律师协会建议 诉讼律师费由败诉当事人承担
全国律协建议——
律师费 由败诉当事人承担
日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全国22省律协、上百名代表召开“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并表决通过了由全国律协牵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立法建议稿(草拟稿)。
通过后的草拟稿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对民诉法修改提出建议。草拟稿建议应将公民个人纳入公益诉讼主体。另外,还建议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据法制晚报
广为
发表于 2011-12-5 22:55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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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建议 诉讼律师费由败诉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