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怪招(跟太阳新《请高人破解》)——李双简阳乡土系列随笔
普法怪招 李双 门楣上挂的小镜子,俗称“照妖镜”,据说可以避邪。从古至今,“邪”是被动的,始终如一,无法反抗。近闻成都市新鸿社区,在小路急弯处,安装了广角镜,以便双方行驶车辆做出正确决策。可怪的是,镜子对面的住户“对号入座”,以“邪”自居,偏要把镜子另扳个方向。依风水学的角度说,镜子是阴寒之物,有一定煞气,不宜对准某人或某物;照民俗学的观点说,同样。所以此事尚未了结。 这让我想起了一桩旧事。 1994年,我徒步考察故乡农村时,见某村的农户都不挂镜,而贴一张盖着法院公章的纸。那公章印是村民们从布告上撕下来的;有的人撕得多,已有富余,便把它卖给邻人,三元一个。有位从北京归来的民工,以十元的高价卖了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公章印。 村民们的说法是:法律最有煞气,比照妖镜厉害;而“掌管”法律的法院,更是所向无敌。 古人云:“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贴公章印,居然使该村成了当地的普法“模范”村。 载于《成都晚报》 哈哈,好得很! {:soso_e179:} 朴实生动,不过髯翁还没有给太阳新出主意呢。 怪怪怪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11-12-7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朴实生动,不过髯翁还没有给太阳新出主意呢。
出的。在那个板块出的!就是喊不要理它。 这个办法好,党徽还要好些 挂红太阳才是王道 现在的法律是当权者的法律,憨厚的老百姓挂拿东西不如去给当官的送个大鸡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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