髯翁 发表于 2011-12-29 15:16

撤换门卫呼吁书(李双)

前记:受人之托,写此呼吁书。觉得有点扯。所以在这里灌水。                         撤换门卫呼吁书各位业主:经过一年多的考察,我们特发出撤换门卫的呼吁,理由棒喝如下——    一,来路不正。   门卫“光临”我院前,2006届业委会的委员们推销说,是“省委组织部的一对夫妇”,结果不是,而是当届业委会刘委员(住二单元)的亲戚,来自离省委十万八千里陕西山区。把大家惑安逸了。此举一次就给广大业主造成经济损失2500元,用于赔偿前主力门卫老王的“转会费”,将广大业主浓缩成十个二百五。    二,车棚越来越挤,越来越乱。    2009届业委会要求业主腾空车棚里的杂物。腾空之后,车棚不但没见宽松,反而越来越挤。为什么?因为门卫长期占用地盘堆放自己的破烂——或破家具,或旧纸壳,或烂报捆。长期!比任何一个业主都“港”。另外,门卫刚来时,硬要把车棚门锁上,全心全意在业主身上创收。受到抵制后,从此不管车棚事,导致车棚脏乱差;一辆车倒了,十天半月没人理睬。这是前所未有的。车棚内白天也亮灯,反正不花门卫钱。    三,做面子工程。    老门卫胡师王师每周都用帚帕洗走廊,往往无人知道;新门卫来了一年多,一次走廊也没有洗过,却选择上下班高峰,清洗大门内那一小段花台边沿。如果哪天突然听到门卫情不自禁地用比平常更豪放的声音指挥倒车,不用看,那一定是业委会领导在开车。   四,爱进业主家。只要有借口,门卫就进业主家,贼呵呵的,四处乱瞟,甚至乱窜,临别总要捞一堆“破烂”带走。所以要“防火防盗防老范”。    五,吃魌头,多少通吃。●1,门卫一来,先卖了几辆“无主”自行车,事发后不认账,并要挟收荒匠:“说出去就不让你进院子了!”又实施经济“改革”,“创建”车棚收费制,为一己之利,给广大业主制造了很久的麻烦。“改革”失败后,不思悔改,反而不屈不挠地继续创收,即向外人“起砍”——堵住走进本院的每一位客人,包括送牛奶的,没堵住则追随,索要并收取停放非机动车的“管理费”。看人办事,有时收,有时不收;有业主经过时不收,业主刚刚拐过弯就收;收前一般性盘问声音高,表示尽职尽责,要求“交两块钱管理费”声音低,企图掩盖甚至抹杀擅自收费的事实。女门卫放风(大门外有业主走来就以咳嗽为号),男门卫收费。当然也艰苦朴素,值得效仿,连清理垃圾的老头都常常表扬:所有的垃圾,都被门卫抢先清理过了,一点取头都不剩了!另外,每天清晨,或半夜,两只大垃圾桶常常只剩一只,先剩这一只,后剩那一只。这种时候,业主们不妨到收发室窗外觑一眼,就会发现,两位门卫,正在明灯之下,蹲着,围着垃圾桶,挑选冷宝呢!●2,门卫刚来时收费不找零,理由是“没有零钱”。后经三单元的高人指点,方备足了零钱,装在大罐子里,随时夸张地抓取,以证明以前的确“没有零钱”。●3,门卫派遣其儿子,曾轮番占领三或四或五单元顶层的拐角处,长期驻扎。照例,其儿子的水电费,当然由全体业主帮忙支付,相当于被迫学雷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通道、楼梯、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改作他用。”后来,单元顶层的拐角,却一度成了门卫假儿子的卧室;车棚的部分停车用地,却成了门卫堆放破铜烂铁的仓库。“禁止任何个人侵占通道、楼梯等业主共有场地”中的“任何人”,包括业委会成员,包括所有业主,为什么不包括门卫?为什么不包括与本院毫无关系的门卫的儿子?●4,门卫“热心”帮助五单元七楼某业主出租房屋,每月1800元,却谎报每月1500元。三个月后业主亲自收租,谎言方被揭穿,其盘踞在顶楼拐角的儿子也被该业主果断驱逐。●5,提前关大门,看来人是谁,有的收开门费,有的不收;麻得过就收,麻不过就不收。●6,为业主订报,私吞报社赠品。简直就是团伙作案的腐..败分子!    六,拦路活抢。    门卫不光吃外来人员的魌头,对本院人员,还实施拦路活抢。例子如下:某单元五楼住户搬家,搬家公司的汽车被堵在门外,勒索五十元进门费。勒索成功。等。2007年11月24日晚22点,三单元李晓蒙之子、中学生某某回家。女门卫锁了车棚门,并对该未成年人进行敲诈勒索:“要开门,交一块钱!”学生无钱,始终无法停车,只好找家长。家长来后,拒绝付款,门卫一家就实施“三打一”。结果,把别人打进了医院,把自己打进了拘留所。医药费花了五六百元。业主是门卫的衣食父母,你不喊业主爸爸就算了,怎么能动手!    七,懒惰。    门卫从不抹走廊栏杆(打架后有改进),从不帚洗走廊,从不给花木浇水,和胡师完全不一样,和王师也没有可比性。从前的门卫始终坐在门外,现在的门卫基本都坐在室内;从前王师干不了的事,可以委托胡师,胡师干不了的事,可以委托王师,无论哪一“派”的,都有喘息的日子。现在呢,干不了就干不了,门卫等于一个人,找谁都没用,实在把大伙憋惨了。所以门卫不能请两口子,不管他们是不是省委派来的,也不管他们是不是陕北窑洞里的中共中央派来的。也有不懒之时——长期四处收罗旧家具,在院子里清洗——水费当然由全体业主给付。    八,女门卫的工作能力太差。男的每天上午补瞌睡,由女的敷衍塞责。业主无论问个什么事,一律是一问三不知,须等男的睡醒后重新问一遍;或由男的睡在床上,隔着窗户,以大吼大叫的方式,回答问题。   九,是惟一敢与业主对吼、对攻的榨秤角色。    男门卫上班喝酒,喝了就张扬个性,对着“胆敢”提意见的一单元阳处长大吼大叫,激烈交锋。获胜之后,不屈不挠,还独自咆哮了半天,间以蹦跳,间以指天跺地,间以向零星过路业主作祥林嫂似的控诉,最终化有勇有谋为有病有趣。另外,其儿子戴着眼镜用扫堂腿迫...害三单元业主的小白狗,遭到业主制止后,女门卫与儿子便联袂对业主动手。此举惹恼了正气凛然的过路人,该老汉高举大棒,见义勇为,终使女门卫及其手提菜刀的帮凶儿子实施战略转移,退回门卫室的烂板凳上喘气,同时痛惜被大棒吓掉并摔破的眼镜。接着女门卫又向三单元未成年人实施勒索,勒索不成,就结火将被害人家长打进医院,是何等的饿牢饿虾,何等的猖獗!    十,违法违规购买保险。按法律规定,非法人单位(如本居民院)无需为雇佣人员买保险;纵是法人单位,也只能给非城市户口的雇员购买50元的“综合保险”。现在,两门卫违法为自己购买了全额保险(据说门卫只是拿了保险费,并没有实际购买,这更是违法的)。那是广大业主的血汗钱啊,就让门卫这般糟蹋!难怪门卫“光临”的当年(2006年),年底照例返还各业主的约三百元钱,就陡降为一百元钱。各业主的另外两百元呢?2006届的委员糠业主之慨,拿去支付王门卫的“转会费”了!    十一,做牛屄大王。    门卫无事时,踌躇满志时,仿佛是真省委的人时,常与对门门卫交朋友,还窜至三、四、五单元一楼的多家铺面,进行自我炒作,提升自己的形象和品位:“别看我是门卫,是看门狗,我说啥业委会的人都得听。这个大院,我说了算!我两个儿子,一共四个人,谁也不怕!”为证明所言无误,多次当众指着各收荒匠提劲打靶:“不听话,连大门都不让你进!”收荒匠一看,以为是个人物,都佩服不已,并表态:“我要把儿子也培养成门卫!”    十二,违反规定。按合同约定,只要“与业主吵架,打架,即解聘。”因此,撤换门卫,有约在先。总之,雇佣费用翻红,服务质量跌停,新门卫远不如胡王二门卫;总之,由二单元2009年的刘委员(及三单元刘委员)以权谋私安插的,来自假省委的门卫及其儿子,结成团伙,早已成为本院一霸,一害,是不安定因素,不和谐音符。为免人人自危,个个挨打,家家被诈,特呼吁驱逐门卫!否则,门卫儿子的菜刀,必将超水平发挥。如果不信,不妨拭目以待。               

网事随风 发表于 2011-12-29 15:48

lchhn_2001 发表于 2011-12-29 17:20

哪里?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1-12-29 17:22

哇塞,这么多毛病,是该换了

骑乐不穷 发表于 2011-12-29 18:42

{:soso_e132:}{:soso_e154:}

小镇司机 发表于 2011-12-29 18:43

文采很好

特战 发表于 2011-12-29 19:31

.........

徐怀谦 发表于 2011-12-29 20:26

极品

wyj.456 发表于 2011-12-29 20:46

{:soso_e113:}

秦秦 发表于 2011-12-29 20:59

换换换

soma9 发表于 2011-12-29 21:17

是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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