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1-31 16:19

还要水一个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1-31 16:19

水起走哈~~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7-1-31 16:20

以事论事,没有必要关闭,希望论坛不要搞一言堂!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1-31 16:22

25,看到上面我的帖子你冒火不?

你也是在说正经事情,肯定不喜欢别人说水甚至唱反调噻!对不对?

论坛没有哪个管理员或者是斑竹是拿工资的,大家喜欢这儿才为论坛服务

所以你消气哈!

换个角度心就平了!

寒夜 发表于 2007-1-31 16:25

25米 凡事都为对方想想 f2w也有他言语过火的地方 大家都是在这个虚拟的平台上相知相己 也算是不容易 何必了 呵呵 过年哈 大家都指到高兴的事情扯

小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07-1-31 16:26

我并不是责怪管理员,我也没有说他们在这里会得到什么实惠,我只是觉得做事情的时候应该先告知一下!

书剑 发表于 2007-1-31 16:27

就是哈~~~耍高兴就是了,没必要闹别扭撒~~

寒夜 发表于 2007-1-31 16:34

原帖由 25米的太阳 于 2007-1-31 16:26 发表
我并不是责怪管理员,我也没有说他们在这里会得到什么实惠,我只是觉得做事情的时候应该先告知一下!
说明问题了撒 还说那么多爪子嘛 硬是哦 简阳坝坝点点小个 晚上加吼两声都要传小半个城 呵呵 此贴由25米提议锁贴比较恰当哈 :handshake

八公里 发表于 2007-1-31 16:34

是呀,没必要闹了

是呀,没必要闹了,这么多人来说话了....再在那儿叽叽歪歪的就不是男人了哈...笑一个...

书剑 发表于 2007-1-31 16:36

乖~~~笑一个哈~~我遭删了那么多还没说啥子得嘛~~

小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07-1-31 16:38

哈哈,要得,建议锁帖!

寒夜 发表于 2007-1-31 16:41

原帖由 25米的太阳 于 2007-1-31 16:38 发表
哈哈,要得,建议锁帖!
锁帖咯:lol

八公里 发表于 2007-1-31 16:45

再冒下泡泡多...

再冒下泡泡多...,哈......

书剑 发表于 2007-1-31 17:11

还没封啊 ??

丫头 发表于 2007-1-31 18:38

哎~~
25也成为一代。。。

沱一桥 发表于 2007-1-31 18:39

哦哟,大家表现还是好哈,就是要这样有什么说什么,沟通噻!说出来说好了.

表生气了!都乖哈,来,全部笑一个,排排坐,吃果果,我发棒棒糖了!

sky007 发表于 2007-1-31 19:26

查看了相关记录,请相关管理人员做出说明即可。

我看了一下,楼主提出的主要是两点质疑:

1、删帖没有发短信通知。

2、自己认为在那个聚会帖里发一些无关话题的所谓水帖,楼主认为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在此,对上面2个问题我个人提出一点看法:

1、删帖有没有发短信通知,这个我想一些管理人员应该看的到后台记录,也许存在这样的现象,希望管理人员加强自身的管理。

      对此,也提出,以后将加强斑竹的管理,对应该短信通知的,一定要通知。

2、对于在一个专帖里发无关的灌水帖,而且主题里也提出不能灌水。我想这个是楼主的错了。
    在我看来,灌水帖,除了在专门的水区外,其他版内发的与主题无关的帖子均属水帖,如是我,我也会直接删除不做通知。
   任何一个组织,一个群体,都必须有一个规则来约束,不管实际的还是虚拟的。我想这点,是没有什么可说的。接受则来,不接受则不来,大千世界,不强求任何人做任何事。

      对此,本事件的处理结果,就此结束。谁对谁错,坛友自有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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