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hhn_2001 发表于 2012-3-20 14:42

石笋街一巷道惊现弃婴

上午10点过11点      石笋街一巷道惊现一弃婴       大白天的都敢丢在那地方
警察来了的   是一没呼吸了的婴儿      道德沦丧哦!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2-3-20 14:47

这种人活到还有啥子意思哦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3-20 14:59

虎毒都不食子,禽兽不如。

小帅 发表于 2012-3-20 15:06

{:soso_e171:}

疯猪 发表于 2012-3-20 15:43

没呼吸了的婴儿?
是丢的死婴还是丢了以后才死的。。。

无论怎样,都不应该这样处理自己的孩子,悲催!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12-3-20 17:49

不象话了。

wyj.456 发表于 2012-3-20 19:52

{:soso_e134:}

soma9 发表于 2012-3-20 19:56

這個社會不缺雜種~~~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12-3-20 23:36

既然不要他,为何要生下他,自己的良心不受煎熬吗?

梧桐雨 发表于 2012-3-21 00:20

真下得心哦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2-3-21 00:24

本帖最后由 恍然不悟 于 2012-3-21 00:25 编辑

我靠   不管啥子原因 我鄙视丢弃娃娃的人    连畜生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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