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普电器 发表于 2012-5-24 22:44

交友不慎

风之语 发表于 2012-5-24 22:55

早日抓获真凶

handsomewu 发表于 2012-5-25 00:06

可怜
老母亲才可怜

安薪导烟机 发表于 2012-5-25 00:08

顶上去哟,一定要抓到

疯猪 发表于 2012-5-25 00:13

希望早期结案
以慰死者在天之灵

223 发表于 2012-5-25 09:08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蟑螂 发表于 2012-5-25 09:50

楼主说的情况不详,不做评论,如果是命案肯定是大事,谁都不会草率,也不会草菅人命。

楼主还是多该去咨询法律工作者,那个可能帮助还会大些

花带安 发表于 2012-5-25 10:36

感觉是讲的不是很清楚,是发生在简阳的吗?

阳峰 发表于 2012-5-25 12:40

希望早日将犯人绳之以法

hp1222 发表于 2012-5-25 12:49

我真的知道 发表于 2012-5-25 13:07

真有这事?不可思义哦

给色光 发表于 2012-5-25 15:12

我真的知道 发表于 2012-5-25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有这事?不可思义哦

哪里的事?发生在简阳的哇!!!

风雨燕双飞 发表于 2012-5-26 00:15

这么恐怖。。。。

高原郎 发表于 2012-5-26 10:30

看最后一张照片好像是香港城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5-26 10:52

同情!被害人亲属心情可以理解,做法不予置评,唯祝愿早日缉获真凶,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5-26 11:55

交友不慎,引狼入室,结局悲惨,受害人及其家属值得同情。严惩凶手!

孤舟 发表于 2012-5-26 12:01

血债血偿

大象无形 发表于 2012-5-26 15:58

同性恋太可怕啦!!!!

兴志勃勃 发表于 2012-5-26 18:25

早日破案

卡卡 发表于 2012-5-27 00:06

希望早日将犯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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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是简阳人就帮忙转载起来....我的朋友上个月被杀害,凶手至今还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