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宫 发表于 2012-5-30 17:05

挖香樟种香樟,挪出寻租空间


挖香樟种香樟,挪出寻租空间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2-5-30 8:16:36)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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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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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

  鲁迅先生《秋夜》里曾写道:“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克隆一下:“最近几天,南京机场路两侧的上百棵香樟被挖出来后,花七八十万种上的一批新树,却依旧是香樟。”

  克隆者不是我,是南京市雨花台区住建局。该局立项,花七八十万以新树置换了旧树,其解释为:旧香樟“长不大”,因为原先土壤多为石块,没有肥力。而网友质疑:新树和旧树,唯一的区别是,新树的树干上绑了草绳;记者现场目测,也发现新树和旧树,差别其实并不太大。(5月29日《扬子晚报》)

  记得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作如是批评:“建大桥是GDP,拆了又是GDP,再拆一次大桥还是GDP”;套用一下,种香樟是GDP,挖香樟又是GDP,再种一次香樟还是GDP。总之,挖香樟种香樟,是符合部分官员利益的。这还是说的官员“公益”。

  而以官员“私益”而论,正如有城建专家透露:“种树一般是招标,一棵树运到现场包含种下去,只算一次总的费用。移树则会算起树、吊树、运树、再种树,还有养护等全过程的费用……那些被移走的树木,施工方可以再卖给其他需要种树的项目。这个利益链,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频繁‘移树’的现象。”,挖旧香樟种新香樟,这就给官员的权力寻租,“腾挪”出了尽够多的上下其手的空间。当然,目下并无实证表明该局有官员涉及贪腐;但是,上下其手的寻租空间为之拓展,以及“挪旧重新”潜规则盛行的客观存在 ,却无疑当引起公众的注意和警惕。

  按说,绿化的是公共空间,执行其事的也是公务人员,花费的七八十万,更是民众纳税的公帑,总之,关涉公共利益,那么,挪旧种新,也就理应得到民.意认可,接受民众监督。但是,该局在立项过程中,又可曾召集专家、民众参与的“绿评“、听证,吸纳民.意?显然,是没有!而是漠视民.意,拒绝监督,一意孤行;否则,也就不至于闹出移旧香樟种新香樟的的笑话,也就不至于激起如今这么大的民.意反弹。.

  实际上,南京是有过这方面教训的。在权力意志的主导之下,上世纪末,被视为南京“火炉遮阳伞”,同时也是“城市名片”的老法国梧桐,就遭到大肆砍伐,以致怨声载道,主事者原南京市长王武龙也给民间讥议为“砍树市长”“砍树王”(后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位上落马,原因贪腐,判刑死缓)。前车之鉴呐!



南华宫 发表于 2012-5-30 17:06

原来如此。

南华宫 发表于 2012-5-30 17:07

有城建专家透露:“种树一般是招标,一棵树运到现场包含种下去,只算一次总的费用。移树则会算起树、吊树、运树、再种树,还有养护等全过程的费用……那些被移走的树木,施工方可以再卖给其他需要种树的项目。

南华宫 发表于 2012-5-30 17:08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作如是批评:“建大桥是GDP,拆了又是GDP,再拆一次大桥还是GDP”;套用一下,种香樟是GDP,挖香樟又是GDP,再种一次香樟还是GDP。总之,挖香樟种香樟,是符合部分官员利益的。这还是说的官员“公益”。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5-30 17:14

这里面水深得很。

soma9 发表于 2012-5-30 18:53

可以讓一部人人先富起來~~

相逢一笑 发表于 2012-5-30 20:45

这个帐算的起走,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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