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下黄·片被拘15天 电脑遭没收
核心提示:近日,一名吉林网友称,因在家下载95部黄·片自己看,被民警拘留15天并罚款3000元,电脑也被没收。网友获释后申请行政复议,他表示,处罚太重,而且警方未开任何收据,只称是“没收犯罪工具”。该网友说:“我就纳闷了,强·奸犯的犯罪工具怎么就不没收呢?”近日,一名吉林省松原市的网友发帖说,自己因为下载(河蟹)到电脑上看,被公安局拘留15天并处罚款3000元。该网友表示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其称,事后有办案民警还在他的投诉网帖后发布了他的个人隐私。据南都记者查证,发布该网友姓名等个人信息的人确为该案办案民警。
在家上网时被带走
“在我电脑里查出有95部黄·片,说犯了复制淫.....秽(河蟹)影片的罪名,罚款3000元,拘留15天,电脑还被没收了,懂法的说一下处罚得合理吗?”6月1 0日,网友“81337184”在天涯论坛发帖投诉,称自己因为电脑里有黄·片,而被吉林松原市前郭县公安局抓了。这位网友说,没收他的电脑时,警方未开具任何收据,而只称是没收犯罪工具,“我就纳闷了,强..奸犯的犯罪工具怎么就不没收呢?”
6月13日,“81337184”再次发帖讲述了当时的情形。其称,2012年3月22日,他在家中上网被前郭县治安大队的3名民警带走协助调查,电脑主机也被一同搬走。在公安局,警察发现他的电脑里有黄·片,“问我片在哪儿弄的,我说在网上下载的,问我传没传到网上过,我说没有”。随后警方称要罚款5000元并拘留15天,经协商,改为罚款3000元拘留15天。当晚,“81337184”被送至前郭县拘留所。
南都记者在其提供的“前公(治)决字第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81337184”因在2011年12月20日到2012年2月27日间,“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复制淫.....秽影片到自己电脑上供本人观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被处拘留15日、罚款3000元。处罚日期是3月22日。“81337184”称,实际上,处罚书上的名字是前郭县治安大队民警何舰4月5日才让他签的。
“81337184”于4月6日获释。他表示,电脑被没收后他曾几次索要,最后声称要上告,警方才归还。
警方调查网图发现黄·片
“81337184”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他曾在百度“松原吧”转发过一张戴墨镜青年拿砍刀坐在警车上的图片,因此被松原警方传唤协助调查,后在调查中,警方发现他的电脑里有黄·片,便以此为由对他拘留15天、罚款3000元。他还说,此后警察又称网上发现的(河蟹)有他的QQ号,但他并不知情。
获释后,“81337184”查看了与其情况类似的报道,觉得对他“处罚很重”,因此不服。
在“81337184”提供给南都记者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上,南都记者看到,申请书称,申请人没有复制,而只是下载成·人(河蟹)影片供自己观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不符,因此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根本就不能成立,郭县公安局的处罚过于严重”。申请人要求前郭县公安局撤销此前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3000元罚款,撤销15天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81337184”表示,他于5月2日到前郭县政府法制科申请了行政复议,5月3日被告知已受理。此后,办案警官何舰打电话、加QQ让其到治安大队面谈,但被他拒绝。前郭县政府法制科昨日下午无人接听电话,复议进度不得而知。前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则称,何舰不在,自己对该案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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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网上曝当事人隐私
“81337184”还称,前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官何舰,在他投诉此事的网帖后发布了他的姓名、工作等个人信息。南都记者看到,在“81337184”发表于百度“松原吧”的帖子《因为电脑有(河蟹)被拘留15天罚款三千的经过是这样的》中,确有一位名为“706298”的用户在6月14日早上8时30分回复公布了“81337184”的姓名,并称其殴打中老年妇女、网上发帖侮辱未婚女青年,“这类人专门在网上霍霍人,诋毁他人名声,鉴定为人渣一个。支持公安机关打击这类人渣!净化网络环境,净化社会环境”。
同一用户还在其他回复中公布了一则名为前郭县公安局的公告,称“公安机关在打击黄、毒、赌等违法犯罪案件上坚持零容忍,绝不会因为被处罚对象的狡辩和不明群众的参与而手软”。公告中还有被拘网友的姓名、年龄、工作等内容。不过,南都记者检索未发现该公告的出处。
南都记者在“706298”的百度发帖记录中,看到其在去年9月24日发布的汽车租赁、奔驰车出售等广告中公布的电话,与前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官何舰的电话一致,此外,“706298”也与何舰的警号一致。
昨日,南都记者拨打该电话向何舰求证,对方先说打错了,后称:“如果想采访,请到我们单位按我们的新闻采访规定,经相关审批程序后采访。”随后,百度贴吧中的相关帖子被删除。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男子下载黄·片被罚千元 警方退罚款登门致歉2010-03-30 04:19:08 来源: 新民网 跟贴 7507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四川男子因在家下载黄·片观看被警方罚款3000元,目前已撤销罚款,但其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目前没有上班也无法联系到。警方曾向其登门致歉,相关赔偿在协商中。据悉是因为他涉嫌加入一个传播猥·亵·幼·女资料的QQ群才被警方查处。
新民网3月30日报道 记者获悉,警方在侦办一宗猥·亵·幼·女案时,刚好排查到了加入涉案QQ群的杨化军1600多人涉案利用网络交流儿童(河蟹)图片、猥亵幼女心得,绝大多数并无犯罪行为教育后释放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男子杨化军(化名)在家下载、观看黄·片被罚3000元,引发热议。有很多网友都对警方进入杨化军家里查黄·片提出质疑,“警察是怎么知道他电脑里有黄·片的?”进而有网友担心警方是否可以监控网民的电脑。
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就此案来看,网民不必担心自己电脑里的内容被监控,杨化军案极可能是一宗“案中案”,南溪警方在配合执行一宗由公安部全国部署侦办的重大案件中,刚好排查到了加入某涉案QQ群的杨化军。
有警方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当地吃了哑巴亏”。记者在调查后得知,这起案件原来是公安部统一部署侦办的一宗猥·亵·幼·女案中插曲。警方侦查人士透露,该案中有1600多人涉嫌在网上交流猥·亵·幼·女心得和图片,涉及全国29个省市。
南都记者在南溪采访获悉,在撤销对杨化军的处罚并退还3000元罚款后,南溪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还登门致歉。据悉,相关赔偿也正在协商中。
杨化军将获赔偿
3月29日,在南溪县公安局政治处邓主任对南都记者表示,对杨化军确实已经撤销处罚,并退还了3000元罚款。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刘应南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说,当初对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是依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但杨化军在家下载并观看淫.....秽物品,“虽然违反了该《办法》,但尚无证据证明其向外传播,杨也没有以之作为牟利的工具”,因此,宜宾市公安局复查该案,“对杨化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因此对杨化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南都记者在南溪了解到,该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也已登门向杨化军道歉。
记者问到撤销处罚、退还罚款、道歉后,是否有进一步赔偿等措施,邓主任表示肯定有,但结果还没出来。
据悉,相关赔偿还在协商中。
对杨化军作出处罚的南溪公安局网监大队办公室关着门,据称工作人员“已出勤”。
虽经多方协调,但南溪县公安局表示该案采访必须得到上级批准,记者其他采访要求未能获准。
缘起猥·亵·幼·女案
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陈吉勇告诉南都记者,“看黄·片罚三千”案只是公安部交办案件中的一环,此案已撤销处罚,不便接受采访。
本报给四川省公安厅发函要求采访此案,公安厅回复称:“当地警方已撤销了原处罚,此事不再作采访报道”。
在最先披露此事的媒体报道中也有称“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得到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指令,要求查证公安部交办的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重大案件。”
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处获知,“公安部交办案件”系一宗去年年末开始部署侦办的猥·亵·强·奸·幼·女案,杨化军案极可能归属此案。该大案已结案,但警方考虑到情节恶劣,案情尚未公布。
45人涉嫌猥·亵·幼·女传播图片
据参与侦办此案的警官透露,该案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由江苏向全国各省市展开,重点对以“猥·亵·幼·女”为题的QQ群进行排查,相关Q Q群所有成员要接受警方调查。参与过此次行动的人员还透露,此案受调查者众多,对未有犯罪行为的普通群员,一般在教育后释放,而对于有犯罪行为的人,都已诉诸法律程序。
警方一份协查通报中对该案描述为“江苏网监部门配合刑侦部门在侦破一起猥·亵·强·奸·幼·女案过程中,发现网上有人利用Q Q聊天、淫.....秽(河蟹)网站跟帖、发图片等形式,交流奸淫、猥·亵·幼·女犯罪心得和图片,涉案嫌疑人1600多名,涉及全国29个省市。初步确定涉嫌猥·亵、奸淫·幼·女或传播儿童(河蟹)图片的重大嫌疑人员45名……”
有参与该案的人员分析认为,杨化军可能就是南溪警方在配合该大案侦查时排查的一个QQ群里的一个普通群员,并无犯罪行为,一般处理方式是教育后就放了,南溪警方适用法律不当,导致了这个结果。
杨化军没有上班
警方表示杨化军案是“公安部交办的一起重大案件”中的一环,而是否真的归属此案,南都记者未能在当事人处获证实。
此前杨化军曾在网上发帖对事件提出质疑,并表示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其好友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杨“整个人都崩溃了”。
就警方的说法,记者多次试图和杨化军联系。昨天是星期一,记者了解到杨化军没有到单位上班。杨化军的QQ和手机对记者的回应都是称不是本人。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张书舟)
男子因网上空间存黄·片供好友免费看获刑2010-01-28 07:34:08 来源: 南方网 跟贴 956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男子贾某因为在自己的网上空间上传百余部黄·片,供好友免费观看,日前被判刑半年。
南方网1月28日报道 当年陈冠希修电脑外泄艳·照引来风波,如今有80后男子把黄·片藏在QQ空间供好友浏览而惹祸。昨日记者获悉,因传播淫·秽物品罪,男子贾某获刑半年。
去年5月,警方发现男子贾某的QQ空间内陆续有黄·片被上传,两个月内有100余部被存到空间。而且他的空间刚开始时设置为公开,任何网友都可以查看。后来,他设置权限,仅供自己的140余名QQ好友浏览。了解情况后,警方将其抓获。经查,他空间内100余部视频每个视频的浏览量从十几人次至几十人次不等,民警在其空间内抽取64部视频进行鉴定,有63部属淫·秽物品,1部含·(河蟹)内容。
福田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尽管贾某上传的视频均是免费观看,并没有进行收费以达到牟利目的,但根据2004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本文来源:南方网 )
五男生看黄·片后轮·奸女生2010-01-26 11:32:17 来源: 大河网(郑州) 跟贴 87 条 手机看新闻 大河网1月26日报道 2009年11月2日,刚刚到邢台技师学院就读不久的14岁初中女生李华(化名)惨遭同学轮·奸。本报披露这一恶性事件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伴随案情深入,该起案件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让闻者无不唏嘘。
■三次侵犯 两次未遂
2009年11月2日,李华刚刚进入邢台技师学院南校区机电专业求学不久。
11月2日中午,就在李华放学从课堂返回宿舍途中,她突然在走廊被之前经常挑衅她的同学劫持至教室内,“有的摁腿,有的摁胳膊,然后就被其中两名男生侵犯了。”随后,“他们还强行搜了两回身,第一次搜了10元,第二次搜了20元。”5名男生中,有4名是同班同学。
伴随案情进展,关于该过程的细节描述渐被更多人熟知。5名同学中分别是高某、郭某、郝某、李某和赵某。其中,高某是唯一一名非本班同学,1995年出生。经过警方询问,在整个作案中,高某一直起主导作用。实施强..奸行为的正是高某和郭某。另外三人有的放风,有的摁左右肩,有解衣扣。出生年龄上,两名是1992年,三名是1995年。
令人唏嘘的是,高某与郭某在作案中,均戴有避·孕·套。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有人用手机录像、照相,“威胁李华,如果敢报案或通知学校、家长,就将此通过网络散播出去。”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强·奸案发之后,5名男生又有两次欲对李华进行侵犯而未遂。
■说法未得 诉诸法律
据了解,惨遭同学侵犯后,李华就像变了一个人。
1月25日上午,李华父母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孩子一直望着天空笑个不停,有时在雪地里狂跑,“一度有一段时间,不能向孩子提‘学校’两字,一提就哭个不停。”
后经医院鉴定,李华属于“急性应激性障碍”。由于该症状需要长时间慢慢康复,所以父母只能日夜守护着她。
李华父母告诉记者,他们曾就此事多次找到学校讨要说法,“他们从来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并且事情发生后,“学校没有人、也从未主动找过家长或问候过孩子。”
万般无奈中,李华父母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当该起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时,孩子父母方意识到,自己还可以聘请律师。“鉴于孩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考虑到其家境,我们决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1月25日上午,齐心律师事务所齐秀敏主任告诉记者,该所受邢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将负责相关事宜。
■犯意来源?社会反思
伴随案情细节浮出水面,许多环节让闻者瞠目。
作为办案律师,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祝小彦别有感触。
从犯罪嫌疑人来讲,他们的犯意来源于何处?避·孕·套这样的物品,成·年人尚且不好意思,孩子们又如何得手?经销者是否亦应受到道德谴责?作案之后,他们该吃饭的吃饭,该上课的上课,犯罪感缘何淡化?手机拍照勒索,这些行径是谁教给他们?
还有学校。犯罪嫌疑人曾供述在作案中,因为有老师过来而未遂,“教师或许应该对该事件引起重视,主动介入。”5名施暴学生中,有的长时间吸烟。根据最终结果来看,老师的介入和学校的管理似乎存在漏洞。
祝小彦同样认为,李华的自我防范意识也应该加强,“她可以喊叫呀”。并且在第一次被欺负后,她应该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学校或家长。
记者随后从警方获悉,根据5名施暴学生的供述。避孕套来源于新世纪广场附近一家夫妻保健店。至于犯意的产生,“网络上看了黄·片,在此怂恿下,一直想与李华谈恋爱的高某在被拒绝之后,决定暴力强·奸。”“或许,在上述综合因素下才酿成了如此悲剧。”祝小彦律师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将着手进行起诉事宜,为不幸的李华讨个公道。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会武)
情何以堪!!!! 我觉得荒唐,首先别人是在自己家,并没有到处宣扬,还有就是,人家自己看,属于学习(河蟹)?泄?越逃?⒎桥访拦?夷敲凑?剑??哉庖磺卸荚诶斫獾敝校?揖醯谜庾龇ü?说 尼玛,竟然可以这样河蟹 冠军老虎 发表于 2012-6-16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情何以堪!!!!
不要占用太多空间{:soso_e112:} 风之语 发表于 2012-6-16 1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尼玛,竟然可以这样河蟹
很和谐,我发这篇帖子,反复编辑了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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