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自己 发表于 2012-6-21 15:36

北门立交限高是否应该提前标识?

北门立交已经通行,限高也在桥上标识了,限高4.5米。有个问题:如果一个超过4.5米的大(拖)车从铁路立交上,或从其它方向开到桥前面才发现通不过,怎么掉头呢?这种情况会不会发生呢?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6-21 15:38

了解下。

weck 发表于 2012-6-21 15:54

是要提前提示要科学些

南华宫 发表于 2012-6-21 15:56

其实所有的桥洞都有限高的,其他的桥洞都能通过,北门人行天桥应该说没问题的。

苍天在上 发表于 2012-6-21 16:21

还是要在前面的路段提前标示哦,不是都不好打调哦,到时就更堵咯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2-6-21 16:32

应该设立显眼的标识

悬铃木 发表于 2012-6-21 16:41

理应防患未然

wyj.456 发表于 2012-6-21 17:06

..........

soma9 发表于 2012-6-21 17:12

樓主提的問題,很有道理~~~

soma9 发表于 2012-6-21 17:13

樓主提的問題,很有道理~~~

山野居士 发表于 2012-6-21 17:13

桥洞的限高都有标准的

山野居士 发表于 2012-6-21 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

山野居士 发表于 2012-6-21 1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

暴牙齿 发表于 2012-6-21 18:06

樓主提的問題,很有道理~~~

希普电器 发表于 2012-6-21 19:58

大件困难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2-6-21 22:37

应该在铁路桥前段,即川拖那里就应该设置限高标示,或者直接限制货车进城,只能在环城外跑~~~

疯猪 发表于 2012-6-21 22:46

支持一个,昨天我过得时候看到也在想这个问题,最好禁止途径简阳的大货车进城,走南环线然后途径雄州大道走沱二桥通行。
此举还可以大大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但是怎么对待必须驶入简阳城区内卸货或停放的大货车这个细节也要考虑清楚。

零度 发表于 2012-6-22 08:14

楼主还是想得周到哈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2-6-22 09:00

超高超载是违法的

我的宝贝 发表于 2012-6-22 17:54

好像桥还没完全建设好,可能后续会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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