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简中人 发表于 2012-7-1 11:01

河东 酒驾 撞死跳舞的大妈

6月29日晚,在沱三桥下来的十字路口,口磨王附近。一个酒驾的闯红灯,把一个跳舞的老太婆在回去的斑马线的路上撞飞。据说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腿骨撞断,鼻孔流血。当场就不行了。后来她儿子来了把司机狂扇耳光。还有闻到一大股酒气。在这里希望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负责既害别人,又害自己。

我是小谭 发表于 2012-7-1 11:02

我都看到了的

孤舟 发表于 2012-7-1 11:04

谨慎驾驶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12-7-1 11:15

严惩。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7-1 11:17

酒驾是毒瘤,必须下大力气铲除。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2-7-1 11:43

酒驾,要判刑了哦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7-1 12:16

酒驾确实害人害己,驾驶员朋友在开车前一定要克制住,真正的朋友也不会劝酒

梧桐雨 发表于 2012-7-1 12:17

{:soso_e110:}酒驾害人不浅哦

疯猪 发表于 2012-7-1 12:29

。。。。。。

严惩!

寒夜 发表于 2012-7-1 12:35

引以为戒
感谢楼主

骑乐不穷 发表于 2012-7-1 13:28

无视他人生命者,剥夺其小命!

网络天下 发表于 2012-7-1 14:14

酒驾的危害那么大,杂这些人就是不能够引起重视喃,最主要的原因是惩罚力度太轻的原因。如果酒驾最低判5年有期徒刑,至人死亡者判处死刑,这样也许酒驾的人会少一些。强烈要求严惩。

兴志勃勃 发表于 2012-7-1 14:37

酒驾的人唯独不怕的就是罚款,应该多关几年才能让其他人畏惧

雄起 发表于 2012-7-1 14:47

酒驾是毒瘤!

雨歌 发表于 2012-7-1 21:45

为遇害的大妈万分难过!都是喜欢锻炼的大妈,肯定是多么热爱生活和生命!
酒驾者太可恶!严惩!!!!
我们国家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不够,所以才这么多的酒驾者!国外这方面惩处好像是非常严厉的,酒驾肇事,严惩不殆!!

soma9 发表于 2012-7-1 21:59

嚴懲酒駕!!!!!

一个又一个人 发表于 2012-7-4 16:05

{:soso_e10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幸福巷 发表于 2012-7-4 16:38

害人害己~~~
哎~~

七里乡情 发表于 2012-7-4 17:2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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