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务接待禁上茅台酒参鲍翅 每人每餐限额60元
温州公务接待禁上茅台酒参鲍翅 每人每餐限额60元2012年07月06日 15:42温州网讯 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近日对公务接待中的具体问题定下了“硬杠杠”,在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基础上,又制定了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在公务接待中推行“三严四禁”之举,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
细则对用餐地点和餐费标准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实需要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凡建有单位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安排工作餐。没有食堂或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单位,要确定1-2家具备刷卡消费条件的定点饭店安排就餐(不得安排在星级酒店)。
对于各地普遍存在的超规格接待,细则明确予以禁止,任何人不能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除在单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务用餐要实行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结算时菜单附后),不得签单、赊账,取消现金报销。
为使公务接待透明化,我市还制定了逐月公开公示公务接待和定时报告公务接待的制度。
市纪检监察部门表示,对违反细则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记者 黄忠
要贯彻执行才是王道。 我看行~~ 执行力才是王道 无语哟。 表示怀疑。因为党纪国法都说了官员不能贪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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