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2-8-3 11:43

《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召开立(河蟹)证会

 2012年7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邀请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及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有关专家召开《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立(河蟹)证会。

  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在论证会上,参会部门及专家针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措施、机构、维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问题展开激烈论证,许多问题形成了共识。对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现“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新突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法制网)

soma9 发表于 2012-8-3 12:10

環境問題,我們還不夠重視,或者說根本沒重視~~~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8-3 14:20

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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