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姐妹 发表于 2012-8-8 17:49

关于户口

想咨询一些问题,我侄女是未婚生的小孩,后来我弟和弟媳妇因为感情不和分开了就没办结婚证,现在情况是我侄女没通过计生办罚款直接在户籍办罚款上的户,请问这种情况户口有效吗、现在我弟家的房子要拆迁,这种情况能有拆迁补偿吗

简阳坝坝 发表于 2012-8-8 18:18

顶一个~~~~让知道的坛友来回答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8-8 18:55

就楼主说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登记,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2.楼主所说拆迁,可能是指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按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损失补偿费几个部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损失补偿费由原所有人享有,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失地人口,由集体按民主议定程序进行安排,报乡镇政府批准执行。楼主侄女可能属于失地人口,但可能没有参与第二轮土地承包,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会在补偿数额上有差异。
以上意见供参考。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2-8-8 20:26

只要是公安机关上的户都有效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2-8-8 20:32

徐律师解释的很专业了~~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2-8-8 20:32

徐律师解释的很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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