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巷
发表于 2012-9-5 11:42
找得到下家就好~
小杰
发表于 2012-9-5 16:40
哥们,,冲动是魔鬼啊。。
衣服兜兜
发表于 2012-9-5 16:45
应该去成都交警五分局上班
素素
发表于 2012-9-5 18:16
不成熟、不懂事的表现
小帅
发表于 2012-9-5 18:43
老板 才冤枉哟哟
二月
发表于 2012-9-5 23:33
女孩明智的决择.
大和尚
发表于 2012-9-6 09:11
打..砸...抢嗦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2-9-6 10:02
有价的 ~~呵呵
一个又一个人
发表于 2012-9-6 10:24
{:soso_e104:}这下硬是要赔安逸,弄不好还要拘留哦。
咖啡不加糖
发表于 2012-9-6 15:39
衣服兜兜 发表于 2012-9-3 1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要不得了嘛那二天招人是不是还要面试另一半嘛
都招已婚人士撒{:soso_e120:}
去夏威夷滑雪
发表于 2012-9-7 21:23
咖啡不加糖 发表于 2012-9-6 15: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招已婚人士撒
已婚的也不瓦当,只有各人自己做{:soso_e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