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对年过半百情侣闹分手 女方追讨10年(河蟹)费
人民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一对年龄都超过50岁的同居男女,醋劲比年轻人还大,各自怀疑对方劈腿,除经常为此事大打出手外,日前还拿榔头、菜刀对峙,因而闹进派出所,两人谈判分手,在酒店上班的女方,竟要向男方索讨十年来免费的(河蟹)费,此一请求令男方傻眼,警方只好请她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从事养殖业的51岁王姓男子,由于家里有一点产业,十年前与前妻离婚后,经常往台南市安平区一家有(河蟹)陪酒的KTV跑,因而认识年龄相当,并在该家酒店上班的52岁陈女。回复单身生活的王某,因出手大方,在酒店内被(河蟹)小姐认定是“田侨仔”,手腕比较好的陈女,如果没有台可坐,就打电话叫王某前来捧场,日久生情,进而同居多年。
警方了解,这对年纪半百的情侣,醋劲都很大,同居期间,陈女说,王某的占有欲很强,如果下班时间太晚、或是接到不明男子的电话,就会怀疑她“讨客兄”,也会情绪性反应,立刻跑出去花天酒地,让心理平衡一下,后来陈女也怀疑他可能另交女友。
这对老情侣,就在各怀鬼胎的情况下,经常演出互殴,今年七月初,王某预藏一支大榔头回到安平区同居处,砸毁陈女的茶几、纱窗和部分家具,陈女也不甘示弱,冲到厨房拿出菜刀和他对峙,台南市警四分局接获邻居报案,赶到现场处理。
警方介入协调中,协助陈女向法院声请保护令;另外,陈女自认与王某同居以来,无怨无悔陪坐,从没有额外要求,既然交恶撕破脸,她要求王某赔偿她十年来免费的(河蟹)费;此一要求令王某傻眼,也令警方不知如何交涉,只好请她到法院去打民事求偿官司。
{:soso_e128:}寶島也時常有怪事哦~ 这个太重了 哈哈,闹剧,反正都是贱人,各赔偿各十年,也刚好相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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