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女子深夜宿舍内遭强..奸 丈夫是主谋
劝妻子离开打工的养殖场未果,身在外地打工的丈夫竟偷偷潜入妻子的宿舍,上演了一场离奇的强..奸闹剧。11月20日,记者从(四川)南充阆中市公安局获悉,涉嫌强..奸的丈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凌晨报案 女子宿舍内遭强..奸
9月12日夜,一场大雨过后的阆中市乡下的一个养殖场里,显得格外静谧。33岁的女子李庆华查看了一下她负责的养鸡场,随后看了一会儿电视,就像往常一样锁好房门上了床,不一会儿就酣然入梦。
深夜,李庆华忽然感觉自己被一个男人压在身下!难道是在做梦?她猛然惊醒,真切地感知到了梦魇正在她的身上上演,立刻惊慌地大叫起来。一个慌慌张张的身影立刻蹿出房门,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之中。
9月13日凌晨1时许,李庆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她被人强..奸了。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奇怪的是,李庆华的房门完好,没有丝毫破门撬窗的痕迹。就在李庆华床边的桌子上,一张纸上还有圆珠笔写下的一段三四百字的文字,内容都是对受害人进行侮辱和恐吓的话。
民警发现,李庆华当晚身穿的短裤,被剪刀从两侧剪开了。而作案的剪刀,是养殖场日常剪割鸡饲料口袋上的绳子用的。
警方调查 受害人丈夫行为异常
发案的养殖场地处广阔的田野间。养殖场安装有监控系统,但由于头天的大雨,场方担心雷电引发事故,已经将监控系统断电。尽管如此,但监控系统的线路仍被剪断。
根据嫌疑人进入宿舍作案等案情,警方初步判定作案人应当熟悉现场情况。在紧锣密鼓地对养殖场里当晚居住的20多名适龄男子进行调查后,很快就排除了这些人的作案嫌疑。
警方将案侦范围进一步扩大,李庆华的丈夫何岸鑫也进入了警方视线。
今年年初,李庆华到养殖场打工,无事可做的何岸鑫也曾到养殖场给妻子打了3个月的“下手”,今年8月,他前往广东打工。
遭受不测后,李庆华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何岸鑫。丈夫在电话里很难过,并不停地安慰妻子说,很快就从广东赶回来。但警方发现,何岸鑫此时就在阆中。他为何要对身心受到伤害的妻子撒谎呢?
9月14日下午,李庆华和何岸鑫在阆中城区的家中见面。次日早上,何岸鑫被警方带走,旋即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3年,当时27岁的何岸鑫与同在成都打工的李庆华认识并结婚,如今,两人的孩子已经读小学了。
制造案件 威胁妻子跟着他走
不愿再像过去那样在外奔波,李庆华选择留在阆中打工,找到了这份月薪1000多元的工作,但丈夫何岸鑫却闲着无事,不得不只身前往广东。何岸鑫觉得妻子一个人在养殖场“不安全”,极力劝她离开遭拒。
9月12日下午,何岸鑫回到阆中后,翻围墙进入养殖场躲藏起来。当晚10时,何岸鑫用养殖场的剪刀剪断了监控线路,再用以前配的钥匙打开了妻子的宿舍。为了给妻子制造更大的压力,实施强..奸前,何岸鑫还在妻子床边的桌子上,写下了一段威胁的话。被发现后,何岸鑫抱着衣裤,躲进了蔬菜大棚里。次日早上6时过又搭乘班车到了临近的南部县,14日下午才回到家中。
“和李庆华恋爱时,何岸鑫隐瞒了自己家境不好的真相。两人是有了孩子才举行的婚礼。”当晚出警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身高1.7米的何岸鑫看上去憨厚老实,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何岸鑫作案时,侥幸地以为不会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在接受讯问时,他显得十分痛苦,不仅后悔自己爱妻心切犯了罪,更后悔这种方式给老婆造成了伤害。”
(文中除民警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王玉贵)
来源:四川新闻网
好奇諮詢一下:這種要是婆娘給公安部門表示諒解,會不會判刑喃???主觀上嫌疑人也不是要給社會造成危害三~~ soma9 发表于 2012-11-23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奇諮詢一下:這種要是婆娘給公安部門表示諒解,會不會判刑喃???主觀上嫌疑人也不是要給社會造成危害三 ...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之所以放在“热案追踪”,就是希望能够看到后续的报道,给坛友们一个明白。
按常理说,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夫妻之间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计划生育”是双方缔结婚姻的初衷,如何算强迫也难以判定,所以一般不会构成强..奸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已经有了婚内强..奸的实例,但都仅限于法院一审判决离婚,但还有待15天上诉期过发生效力等特殊情况下。本案最终走向如何,值得期待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23 00:12 http://www.jy0832.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之所以放在“热案追踪”,就是希望能够看到后续的报道,给坛友们一个明白。
按常理说 ...
受害人報案時,是不曉得是自己屋頭那個“死人”,就報強姦~~{:soso_e113:}
當然,我也只是猜想一下,文章也沒說有沒得我猜想的這個段落~~{:soso_e128:}
soma9 发表于 2012-11-23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受害人報案時,是不曉得是自己屋頭那個“死人”,就報強姦~~
當然,我也只是猜想一下, ...
问题也正在于此,如果他妻子晓得是他,可能就不会报案了,就是报了案,警方可能也当家庭纠纷或“开玩笑”,不会介入。从客观方面来看,嫌疑人确实也实施了强迫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地方。但个人认为,所谓犯罪,是指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其社会危害性很小,估计最终还是会以情节轻微而免于起诉,当然,他妻子谅解他的话,警方可能就更好顺理成章的处理了。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23 0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也正在于此,如果他妻子晓得是他,可能就不会报案了,就是报了案,警方可能也当家庭纠纷或“开玩笑” ...
{:soso_e183:} 批评教育 有这样的事? 戏剧性很强 我老家有个,往些(河蟹)。两个耍盆友、发生老关系。男方不干老,女方就去报老强..奸案。男方逮捕后,同意和女方结婚,女方就去销案,男方被无罪释放! 主谋?谁是从犯呢? 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1-23 0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之所以放在“热案追踪”,就是希望能够看到后续的报道,给坛友们一个明白。
按常理说 ...
还有婚内强~~奸的说法啊?
不得不说这男的脑壳烂,这种事情看法律啷个处理,期待结果~~~~ 笨人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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