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泪的风儿 发表于 2012-11-28 10:58

张部长的正当合法收入能有两千万吗


               网载:经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妻穆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子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2010年4月被逮捕前,被告人张润明共有各类财产价值总计47372001.69元,除扣除其正当合法收入外,尚有27237924.33元人民币、美金1676元,不能说明其正当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数学不算太差的细心之人已计算出:原来张部长的正当合法收入竟也有20134077.36元即两千余万元之巨。         朋友哗然。          我怅然。       朋友哗然,是认为法院的财产收入认定太荒唐:地球人都可算算,57岁的张某只一个阳煤集团中层干部,其妻(50余岁)、子(30余岁)也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无论如何,二十余年间,无论如何也存聚不了两千多万的正当合法收入吧。于是感叹:司法太腐..败,法院也黑暗!         我怅然,是法院的认定终于证实了我的猜想:现在各级各类官员正常收入的水是多深!         记得当陕西表哥杨达才委屈地称自己每年正常的收入都有十七八万有能力戴几只名表后,有涉世不深的大学生依据政府信息公示条例精神发出申请要求陕西省财政厅公示“表哥”的年收入,回复称这不属于公示范围。不少人包括律师还引经据典称应该是属于公示范围。彼时我就曾对朋友说了几句绕口令:说不是公示范围就不是公示范围,是公示范围也不是公示范围。因为此范围触及到更敏感的范围。            因为即便根据我很窄的交际圈子很浅的一些了解,略一想:就是我是陕西财政厅,我也不会公布杨达才的年收入——“打死我都不会说!”         为什么?因为杨达才在此问题上是诚实的,他没有说谎!         但问题恰恰就出在了一个“真”字上!         在当今许多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情况下,在现在还许多人拼命劳累一个月薪酬也只一千多元情况下,在不少地区教师工资迄今尚不能保证按时发放的现实下,在包括陕西在内不少贫困地区的孩子上不起学吃不饱饭的情况下,在这当今社会普遍存在仇富仇官的不良风气下,一个G.C.D的中级干部,一个厅级领导,一个省委纪检委员,一个人民的公仆,竟然拿着比主人们多一二十、三四十倍的饭贴,让老百姓这些主人们情何以堪?更让杨达才之外的其他更多的公仆们情何以堪?!            故,杨厅长的工资收入绝不可公开!         故,张部长的多年的合法收入总计一定不会低于两千万元。         于是,对我以下给出的两道智力测验题相信大家都能够抢答了:         1、现在的“国考”为何如此让年轻人趋之若鹜?         2、为什么社会普遍憎恨当官者可拼命上爬者如过江之鲫绳之以法者再三而前赴后继者蜂拥?         


lchhn_2001 发表于 2012-11-28 11:02

这个要遭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2-11-28 11:22

弄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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