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农民与表姐发生性关系 拍视频勒索166万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27岁的湖南农民胡某与表姐发生性关系后,以公开性爱视频相要挟,勒索表姐及表姐夫166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并责令退赔61万元。2010年10月间,胡某以公开其与38岁的表姐李女士发生性关系的视频相要挟,向对方索要16万元。拿到这笔钱后,去年3月至11月间,胡某再次勒索表姐夫姜先生150万元。随后,姜先生分三次给胡某汇去了45万元。之后,胡某继续索要105万元余款,还到姜先生的办公室内闹..事,并将一件价值8500元的瓷雕损毁。后胡某被抓获归案。据悉,胡某已将索要到的61万元挥霍一空。
鉴于胡某大部分敲诈系未遂,其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是啥子人哟,艹~~~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2-12-22 15: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啥子人哟,艹~~~
渣渣 世间百态~~~这就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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