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2-12-23 21:19

安徽一男子用假身份证住宿被行拘8天

     安徽省桐城市男子江小民在安庆逛公园时捡到一张身份证,本以为自己从此有了“双重身份”,外出更方便了。但没想到这张身份证,使他受到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11月13日晚10时许,桐城市公安局龙眠派出所根据线索,得知违法人员陈某入住桐城市某宾馆。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将“陈某”抓获。然而,令民警没想到的是,身份证上的“陈某”年龄仅21岁,而眼前这个人都快40岁了。
  在民警的仔细核对和询问下,“陈某”交代,2012年10月、11月间,他曾多次冒用“陈某”的身份在宾馆住宿。
  江小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来源:工人日报蔡红雄 汪美玲 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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