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3-1-4 16:00

女老板刷信用卡买奔驰还不起 获刑五年3个月

刷信用卡买奔驰,却又还不起钱。近日,女老板廖小姐因此获刑五年三个月。
廖老板此前办了两张信用卡,这两张卡全部用于透支消费。其中,一张卡刷了买奔驰车,另一张卡用于买工程车。办卡仅八个月,她就透支本金人民币588808元。

      透支消费却不及时还款,去年5月底,银行报了警,随后,又将廖老板告上法庭。

近日,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廖老板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判决要求廖老板退赔被害银行588808元,并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处罚金五万元。(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福建日报-海峡导报)

有为青年 发表于 2013-1-4 16:20

看来银行的钱不好“烫”哈!信用卡一定要记得及时还款哈!

soma9 发表于 2013-1-4 17:36

懂不起這個~~可以透那麼多啊~

unmatched007 发表于 2013-1-4 21:17

有资产作抵押还差不多!这下信用记录上黑名单了,5年都贷不到款,办不了信用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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