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 发表于 2007-4-3 16:51

致歉~

刚刚接到一条要求加QQ好友的消息,第一次以询年龄为由拒绝了对方,当得知对方是简阳人时,却又无意中又点成了拒绝。在此深表歉意,估计这位朋友是来自简阳论坛,故在此留言致歉!

开水 发表于 2007-4-3 17:11

找到刚才的信息加回来就好了 晕

拂晓 发表于 2007-4-3 17:20

原帖由 开水 于 2007-4-3 17:11 发表
找到刚才的信息加回来就好了 晕
我加他,可是他拒绝加我了,呜,得罪人了得嘛

风往北吹 发表于 2007-4-3 18:36

原帖由 拂晓 于 2007-4-3 17:20 发表

我加他,可是他拒绝加我了,呜,得罪人了得嘛

这们小气的人,不加也罢!1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7-4-5 23:39

呵呵,性情中人!

小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07-4-6 01:04

呵呵,是不是楼上的这位帅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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