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清廉”有感
“为民务实清廉”有感为民,就是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河蟹)同志也在《为人民服务》中提到“我们的G.C.D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诠释了为民的真谛。务实,就是讲究实际、实事求是,这是中国农耕文化较早形成的一种民族精神,是中国文化注重现实、崇尚实干精神的体现。它排斥虚妄,拒绝空想,鄙视华而不实,追求充实而有活力的人生,创造了中国古代社会灿烂的文明。务实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科学发展中更是必须得到体现。清廉,是一种精神上的纯洁,清正廉洁、奉公守法。我国有着许多清正廉洁典范,不禁令人衷地称赞。 可见“为民务实清廉”为民贵在务实,务实贵在清廉,清廉则贵在自律。领导干部只有将“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事做事的准则,作为成事立业之基石,时刻提醒自己,才能正确对事,当好人民公仆;才能真抓实干,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才能守住根本,做勤政廉洁的楷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干部却忘记了“为民”的宗旨,丢掉了“务实”的精神,背离了“清廉”的准则,把人民授予的权力作为索取私欲的资本、工具,有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作风败坏,生活糜烂;有的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有的欺压群众,鱼肉百姓,横行乡里;有的与犯罪分子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等。最终腐化堕落,给党蒙黑,被人民所痛恨。 正因如此,李佳书记寄语领导干部在“为民务实清廉”上有更高工作标准。这既饱含着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关爱和提醒,更是珍贵的从政经验之谈,值得我们所有的领导干部三思:一个党的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对党、对事业负责,也是对家庭、对自身负责。清廉为民者,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反之,则会迷失自己,被社会所唾弃。 “为民务实清廉”,再创佳绩 一个好的信念,一个好的态度,一个好的形象,必将推动简阳快速发展。 希望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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