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 发表于 2013-3-13 09:39

广电总局与出版总署合并利大于弊

根据3月10日新华社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而这个名字长达14个字的机构,将整合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职责,“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广电总局与出版总署合并,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质量的要求。笔者犹然记得,有一段时间群众对电视网络传媒颇多怨言,诸如“在看广告的间隙看电视剧”,“电视泡沫剧的集合体”等,这些正是因为机构设置职能交叉,只是问题长期存在直至冲破群众忍受底线才被提出得以解决。在笔者看来,广电总局与出版总署合并,将两者职能职责重新梳理,科学划分,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无疑是大有裨益。1.合并是为了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2.合并有利于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3.合并有利于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文化传播能力。 4.合并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5.合并之后名称过长是为了让老百姓熟知合并部门的工作职责。

无限期待 发表于 2013-3-13 10:14

尽早取消广电的垄断地位,让市民自由选择收视权利。

小杰 发表于 2013-3-13 10:23

简阳的文广新局名字也挺长,希望合并后能把事情做好,对老百姓有利才是改革的方向

soma9 发表于 2013-3-13 12:22

这种帖子请发"社会万象"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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