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顺 发表于 2013-3-30 12:36

关于离婚的咨询

      一女,家住农村。其丈夫经常施暴,在外是个混混,实在难以和他生活在一直,打算和他离婚,他又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离到婚?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13-3-30 12:41

法律咨询!

夜深静悄悄 发表于 2013-3-30 14:49

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

蟑螂 发表于 2013-3-30 15:41

保留家暴证据,收集证言,打离婚诉讼,很简单

月光冷舞 发表于 2013-3-30 17:51

一定要收集到证据,很简单的事。

开心泡泡猫 发表于 2013-3-30 19:20

一定要留证据

无怨无悔 发表于 2013-3-31 00:36

一定要留证据,同情当事人。

hp1222 发表于 2013-3-31 00:45

徐怀谦 发表于 2013-3-31 22:20

答楼主: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就是在不能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的要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婚前基础、婚后感情、引起离婚的原因、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作为女性,当面对男方的家庭暴力时,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处理,这也可以为离婚诉讼时收集保留证据。
以上意见,供参考。
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简阳串串 发表于 2013-4-7 09:17

家庭暴力的可以离婚诉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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