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3-4-10 16:25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社会关注的张艳胜涉嫌盗窃案的回复

关于对社会关注的张艳胜涉嫌盗窃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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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湖南卫视《法制周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男子捡SIM卡上网花25万遭刑拘》文章,对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张艳胜涉嫌盗窃案进行报道并就该案定性处理、对张艳胜采取的强制措施提出了质疑,引发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媒体和网民的关注意见,获悉正在检察环节办理的张艳胜案件被广泛关注的信息后,一方面派员会同长沙市检察院到岳麓区检察院对该案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把握等问题进行指导研究;另一方面基于张艳胜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期限届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对张艳胜予以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将尊重客观事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慎重处理该案。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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