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实名举报奖励20万:举报人获奖真不容易
据报道,辽宁省铁岭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一项暂行办法,今后,凡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实后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如果使违纪者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额度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5月2日《人民日报》) 对此,有人叫好,认为可以为反腐助力。但是,这样的规定,对于举报人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和考验。因为,“实名”是前提,“查实”是重点,“奖励”只是最后的结果。实名举报意味着将举报人的信息完全公开,没有“舍得一身剐,敢把贪官拉下马”的人生勇气,谁愿意丢掉眼下自己安宁的幸福生活,将自身的命运逼上绝境呢?退一步说,即使没有遇到残酷的打击报复,凭借自身的正义感和道德追求,将一名颇有权势的官员拉下马,也可能从此导致举报人被孤立和被周围社会环境所不容。因此,很多举报人选择“匿名”而非“实名”,实在是出于利弊权衡和现实考量。而对于纪委、监察机关而言,总觉得匿名举报缺乏可信度,会包含着大量的凭空捏造和不实之词。因此,鼓励实名举报,又成为办案机关的必然选择。在铁岭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奖励办法中,要求举报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身份,并且必须“举报内容真实”,同时,为了强化可操作性,将“内容真实”进一步细化为“举报线索具有可核对性”。
奖励举报人,是因为其对查办腐..败案件有贡献。很多人举报的初衷可能出于利益纷争,或者不愿意与腐..败官员同流合污。虽然举报人可能对腐..败内幕知情,但要求像办案机关那样缜密、严谨地提供“可核对”的真实内容,可谓是“高标准、严要求”。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举报人并不能保证举报内容“完全真实”,他们提供的,往往就是腐..败案件的蛛丝马迹,可能捕风捉影,也可能渲染拔高,只有办案机关细致入微、顺藤摸瓜,才能将腐..败案件查得水落石出。
因此,让举报人获得20万元大奖,初衷虽好,但从操作性来看,可能不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可能。当然,纪检、监察机关适当奖励腐..败案件举报人,对于改变举报人随时遭到打击报复、“流血又流泪”的现实而言,依然具有积极意义。
一般人是没有这胆量去挑战20万的 敢實名舉報的,絕不會是為了20萬!!!!!! 这个要进入法律层面来规定,并辅之以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才好 奖励比例可以加大,分一半给举报人又如何?国家应该从长远利益考虑,而不是斤斤计较,要努力塑造全民皆兵,让贪腐无所遁形的社会环境 徐怀谦 发表于 2013-5-5 1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要进入法律层面来规定,并辅之以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才好
現在的情況有點“讓舉報人無處可逃”的意思~~ 怕没命花哦 敢的都没好下场 的确不容易呀 这个还真难说,很多人就是这样死的。 零度 发表于 2013-5-5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还真难说,很多人就是这样死的。
咋个死去的!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3-5-5 1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敢的都没好下场
{:soso_e120:}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13-5-5 2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咋个死去的!
自己慢慢想哈,相信你懂的。
零度 发表于 2013-5-6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己慢慢想哈,相信你懂的。
我都还没有成仙!估计我是想不出来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13-5-6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都还没有成仙!估计我是想不出来
但是你早已成精了哈
零度 发表于 2013-5-7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你早已成精了哈
精和仙是有300年距离的哈
现实中官员落马的根本原因还是内部斗法~~举报的作用有多大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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