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监会被指实为红会公关部 涉嫌商业利益交换
http://t2.qlogo.cn/mbloghead/bec3869aa305ef5c1e42/100已收听落魄书生周筱赟 听众:人
#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红会公关部真相:只辟谣不监督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黑幕大起底(上篇)红监会实际控制人王永(@wangyong) 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宣称NGO实为商业公司,曾和红会合作拉老领导开颁奖会卖牌子卖证书卖席位,每个8万8,可和领导交流合影。涉嫌和红会直接商业利益交换,竟宣称独立第三方监督红会
2013-05-13 09:26:20 转播
知名爆料人周筱赟今天上午爆料称,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实质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而其实际控制人王永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红会”)之间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王永今天上午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自己是红监会中发出质疑声最多的人之一,周筱赟对于他的监督完全是“误伤”。 社监委经费无法独立?
4月28日,红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近期热点话题,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发布会上明确说:“红监会的运作经费全部由其委员自筹,如果重启调查将保证独立性和公正性,我们也相信红监会的调查一定会以事实为准绳。”王永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称,目前红监会的运作经费确实是由一位委员捐赠。
周筱赟指出,从《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来看,红监会不可能独立。记者查到,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在2012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其中第24条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第25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
周筱赟分析说:“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实质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此外,针对王永所说的红监会目前所有的工作经费由一位委员捐赠的说法,周筱赟称,这一捐款打到哪里是个问题。
周筱赟称,如果捐款打到私人账户,以募捐名义却用私人账户接受捐款,这就属于小金库,涉嫌非法集资;如果捐款是打到王永所在公司的账户,则王永公司事实上控制了红监会;如果捐款是打到红会账户,则拿经费需要红会批准,赵白鸽签字,红会的财务、出纳盖章才能支取经费,那么,红监会还是靠红会养着。
王永和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
此前,有媒体报道,红会的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近日当选2013年中国十大品牌女性。网友“五岳散人”5月2日质疑说:颁奖机构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该联盟的秘书长王永同时也是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对此,王永在微博回应:如有任何利益输送,定当担责。
周筱赟在今天的爆料中进一步指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不是其宣称的学术性NGO,而是一家商业公司,并且怀疑“王永和中国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
记者在民政部的官网上确实没有查到“品牌中国”的信息。周筱赟称,品牌中国没有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实际上是一个商业公司。其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公司全称是“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由王永和他夫人陈默开的夫妻店,法人代表是王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万元。
周筱赟在今天的爆料中称,“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收钱的商业活动“中国品牌节”曾请红会当主办单位,并且拿出来一份标注为2007年6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下发的红头文件。文件显示:红会成为“中国品牌节”相关活动的支持单位和主办单位,副会长郭长江出任“中国品牌节”组委会主席团成员。
此外,周筱赟还提供了“中国品牌节”的收费价目表,上面显示:嘉宾席位3800元/席、贵宾席位38000元/席、顶级贵宾席位88000元/席。
王永回应:我是被误伤了
今天上午,王永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看到了周筱赟的爆料,他将进行逐一回应。
被监督方承担监督费用符合国际惯例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你怎么看周筱赟的质疑?
王永(以下简称“王”):我看到他说我是“红监会”的实际控制人。这个很好笑,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十六个委员之一。你觉得其他的委员是我能够控制得了的吗?
FW:周筱赟认为,红监会的经费如果来源于红会,就不能很好的施行监督功能。你怎么看?
王:被监督方需要承担监督方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发生的费用,是现代治理结构的一种通行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正因为有人担心我们用钱之后不能公正地的监督,考虑到目前中国目前的这种环境,所以红监会目前的活动经费由一位委员捐赠。
我觉得,这样的经费管理应该被表扬,而不应该被批评。
FW:你觉得自己为什么会被质疑?
王:我是红监会的新闻发言人,主管红监会的微博。这个新闻发言人是大家选出来的,相对来说,向外界发出的声音就会多。
我觉得我被质疑是被误伤了。周筱赟或许觉得红会有些地方做得不好,需要监督,但恰恰把一个对红会监督最厉害的人给误伤了。
我最近因为批评太多,工作太认真,甚至引起了其他方面的不满,包括红会方面的不满。周筱赟把一个监督红会的勇士误判为“敌军”,实际上我是“友军”。
品牌中国是在港注册的社团
FW:周筱赟提到你的公司并非NGO是怎么回事?
王:这个在我们网站上表述得很清楚。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区依法注册的社团,这个社团需要在北京有一个专门的执行机构。社团是一个NGO,但是活动需要有一个公司来承担。关于活动的收费问题,达沃斯论坛,包括亚洲博鳌论坛,这些论坛都是要收费的,论坛收费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
FW:周筱赟提到的红会成为“中国品牌节”相关活动的支持单位和主办单位,有这回事吗?
王:当时是在2007年,我们和红会一起商量为了推广公益慈善事业,共同搞一个论坛,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
我就不明白在一个商业活动中,我为红会募捐,我一分钱都没有拿,我不知道自己的罪过何在?
FW:你对于其他的内容还有回应吗?
王:我看到其中有描述说我是在开“夫妻店”。夫妻店有错吗?你可以去查一下,上市公司中有多少是夫妻店?这种质疑没有意义。
从另一方面讲,我倒是觉得,他的质疑在为我提供大众公关的机会。
一笑而過~ 随便咋个说没得公信力了分都捞不到 红会社监委:经费由红会提供并未影响独立
[*]http://t2.qlogo.cn/mbloghead/bec3869aa305ef5c1e42/100已收听
落魄书生周筱赟 听众:人
#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红会公关部真相:只辟谣不监督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黑幕大起底(上篇)红监会实际控制人王永(@wangyong) 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宣称NGO实为商业公司,曾和红会合作拉老领导开颁奖会卖牌子卖证书卖席位,每个8万8,可和领导交流合影。涉嫌和红会直接商业利益交换,竟宣称独立第三方监督红会
2013-05-13 09:26:20 转播
新京报讯 昨日,知名爆料人周筱赟的一篇帖子再引红会风波,质疑红会社监委并不独立于红十字会,就是红会的公关部。其中,帖子列出社监委多个问题。
网友质疑社监委
昨日上午,周筱赟微博的帖子大致内容为:社监委的资金无法独立;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的公司与红会有过商业合作;王永公司涉嫌以社团名义营利;王永作为社监委新闻发言人,为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颁奖等。
昨日,一位社监委委员表示,6月9日社监委将召开年中会议,届时全体委员不仅要讨论社监委成立半年来的重大事项,还要对社监委的制度细则进行讨论,完善社监委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
“在6月9日前,全部16名委员被要求不得以个人或委员身份接受任何采访,对外接待将由社监委秘书处统一协调。”该委员解释。
王永暂不管理微博
周筱赟称,社监委的新闻发言人王永,在管理社监委官方微博期间,发布的内容多数未经其他委员同意,擅自发布为红会辟谣“说好话”的言论。
对此,王永昨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已不管理微博,目前由秘书处专职秘书管理。王永称,按照社监委的工作流程,接到网友的有效举报后,社监委就会展开调查,“由于调查结果显示,谣言确实远多于事实,所以容易给网友留下”辟谣“的印象”。
关于官方微博的管理问题,一名社监委委员表示,王永有时未经其他委员同意,擅自在社监委官方微博上发布一些信息,比如重查郭美美事件。所以在6月9日开会前,官方微博的管理暂时不再由王永管理,经会议讨论细则后再决定。
对于周筱赟质疑社监委资金不独立,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称,按照规定,社监委的办公条件和经费都应由红会提供,“但如果这就影响我们独立,也太小看我们了。”
■ 回应
1 社监委经费是否独立?
周筱赟质疑: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红监会的运作经费全由委员自筹”,王永也说红监会完全独立于红会,所有工作经费都由一位委员捐赠。真相是:红监会运作就是靠红会经费养着,因红监会章程24条明确规定,红会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和设备。
王永表示,红会承担社监委的活动经费完全合理,并不影响社监委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不能将红十字会承担社监委的工作经费混淆为“红十字会养着社监委”。目前个别委员通过红会向社监委捐赠部分工作经费,至今工作经费支出不大,用的是捐赠款项。
周筱赟质疑:如果王永提及的委员捐款打到私人账户,以募捐名义却用私人账户接受捐款,这就属于小金库,涉嫌非法集资。
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表示,委员捐赠属于私人问题,“他不想公布就不公布,我也不清楚捐到哪里了。”
王永表示,这笔捐款是通过红会捐赠给社监委,钱汇入了红会账户,专门用于社监委工作经费,红会对捐款只是代管,经费使用决策权在社监委,与红会无关。
周筱赟质疑:红监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就设在红会,红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就是红会工作人员。那还独立监督什么?
王永称,目前,红会为社监委秘书处聘请了一名专职秘书,她在社监委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场地由红会提供,同时,红会还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和社监委的沟通。这种安排有利于社监委秘书处和红会的日常沟通和工作衔接,且并不影响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称,按照社监委章程规定,红监会的办公条件和经费都应由红会提供,“但如果这就影响我们独立,也太小看我们了。”
2 王永是社监委掌权人?
周筱赟质疑: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实际就是红会公关部:红监会的核心人物王永作为发言人,听命于赵白鸽,绑架了其他委员,以红监会名义控制官微,未经委员投票表决,为红会辟谣、澄清、辩护、解释。
王永表示,周筱赟或许觉得红会有些地方做得不好,需要监督。在周筱赟眼里,社监委是红会的辟谣机构和公关部,而他又是社监委的新闻发言人,相对来说发出的声音又较多,所以容易被周误解为王永是社监委的控制人。“我觉得我被质疑是被误伤了。这个说法不符合常理,实属高估我的能力。”
3 王永和红会涉利益交换?
周筱赟质疑:王永一再宣称,他和红会没有任何利益往来。我掌握的确凿证据表明,王永和红会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收钱的商业活动“中国品牌节”曾请红会当主办方。
王永表示,这是2007年的事,那时他还不是社监委委员,而且当时活动没有收取红会一分钱,红会也没收取其作为主办方和支持单位的管理费,“我们与红会没有任何利益往来。”另外,当时一些参与了“品牌中国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爱心企业向红会捐赠了一些实物和现金,都是由企业直接捐赠给红会的。
周筱赟质疑:王永让自己的公司给监督对象赵白鸽颁发“中国十大品牌女性”,一个涉嫌和红会存在直接商业利益交换的人,怎么有资格去监督红会呢?
王永坦言,因为他是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有机会近距离了解赵白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状态,了解她为红会改革所付出的种种艰辛,承受的种种压力,所以在评选中,他向评委会做了推荐。但王永强调,他只是评委之一,并不能左右最终评选结果。赵白鸽在郭美美事件以后临危受命,以扎实务实的姿态为这家百年老店“号脉”并大胆改革。评委会讨论认为赵白鸽符合当选的标准。“我们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和红会也没有任何利益往来。”
4 品牌中国联盟是否NGO?
周筱赟质疑:红监会的实际控制人王永,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品牌中国不是其宣称的学术性NGO,而是一家商业公司,公司全称是“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王永表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社团,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其独家授权执行机构。为什么要去香港注册?因为他希望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而在国内,没有挂靠,是不能注册带“中国”字样的机构,这点曾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沟通过多次。
王永称,2007年时,北京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队长郭卫东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国家没有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香港批准非政府组织在内地活动,是否要到当地部门登记,没有硬性规定。
“我们不是国家机构,没有拨款,做活动需要费用。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没有一个是不收费的,论坛收费并无不妥。”
■ 红会社监委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由15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和中国红十字会均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主任委员: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俞可平(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秘书长:黄伟民
委员:王永 邓国胜 王振耀 白岩松 吕红兵 刘妹威 陆正飞 张勇 杨团 金锦萍 郑静晨 袁岳 黄伟民 翟晓梅
委员应避免与红会合作
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指出,如何保证社监委的独立公正,需要看其整个监督工作,是否是由社监委进行独立决策,也就是看社监委的决策机制是否受红会影响。
至于王永及其品牌中国在2007年与中国红会的合作关系,徐永光认为,那时王永和红会之间没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现在做了红会的监督委员会委员,就最好不要有这种合作。“哪怕是纯粹的公益性合作,因为容易有利益牵连,会对其监督带来不公正判断。”如果评选赵白鸽为“十大品牌女性”时王永已是社监委委员,王永的机构又推动这样的评审,就易引起社会对王永作为社监委委员的公正性产生疑问。“合作最好避免,更何况给人荣誉?不过如果是评选十大杰出女性,我也会投赵白鸽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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