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父母遗弃患病儿子 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华西城市读本讯(梁显荣 杨杰记者 谢颖)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近十年来首例父母遗弃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蒋某、张某夫妇均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1年12月23日,刚出生的小兵(化名)不幸患有新生儿肺炎、败血症、贫血等多种疾病,在巴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7天后,病情未见好转,其父母蒋某、张某因无力承担儿子小兵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便提前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晚回家路途中,两人一商议,便将小兵遗弃在途中一高架桥下。次日,当地村民发现被遗弃的小兵并未死亡,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当地医院救治。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遗弃行为情节极为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但考虑到二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孩子需人抚养等实际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http://cd.qq.com/a/20130521/003431.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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