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13-5-27 21:00

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3月,周喜军盗窃一辆轿车后发现后座有一婴儿,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今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周喜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50000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小帅 发表于 2013-5-27 21:06

上诉都是枉自的这样没人性的 必须死刑

蛛儿 发表于 2013-5-27 21:29

太残忍了,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soma9 发表于 2013-5-27 21:47

狗雜種居然還上訴!!!!!!!!!!

简阳串串 发表于 2013-5-28 07:00

木有良心 该杀

奕凡 发表于 2013-5-28 08:33

我想知道处罚金和赔偿金各是拿来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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