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7-4-16 23:17

关于水区发贴增加积分量调整的意见征求。

今天晚上有朋友在论坛建设发贴建议:水区发贴获得积发应该与其它版块有所区别。
目前各个版块发贴均为增加2个积分,如果实施的话水区发贴增加积分可适当减少,增加1个积分,大家觉得有没有这个必要,请各位发表看法,

请看会员handsomewu发的建议贴:http://www.jy0832.com/viewthread.php?tid=22267&extra=page%3D1

泥娃娃 发表于 2007-4-17 00:11

我赞成
灌水的朋友们都是以灌水为乐趣,不会在乎积分的,相信他们会理解并双手赞成的

风继续吹 发表于 2007-4-17 00:55

赞成赞成,这几天灌水的太多了!

二六 发表于 2007-4-17 02:06

可以实施!应该这样子。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4-17 12:43

赞成~跟了~

书剑 发表于 2007-4-17 12:53

最喜欢水的我,也跟了。索哈~~~~~

handsomewu 发表于 2007-4-17 12:56

 我自己也要同意一哈三

今年夏天 发表于 2007-4-17 12:57

是的...灌水的帖子太容易了...

灌水回帖1分就可以了

主题贴, 我建议还是2分

毕竟大家都比较喜欢回帖...:)

这是我混迹灌水N年的感受哈...

书剑 发表于 2007-4-17 13:01

你的感受还丰富嘛。

xxr 发表于 2007-4-17 13:02

跟了?
我梭哈嘛

书剑 发表于 2007-4-17 13:03

你索好多嘛?

sky007 发表于 2007-4-17 13:13

个人意见:

主题帖:2分

跟帖:1分

非常非常严重的水帖子,建议斑竹和管理人员视情况做一定的控制。(提倡水,但不赞成太水)

今年夏天 发表于 2007-4-17 13:23

非常非常严重的水帖子

请问如果一个人发很多帖子... 但是不重复... 只是自己自言自语... 算不算很严重的水帖子呢?

我觉得   怎样才是严重的    很水的水帖子应该先给个标准出来

免得执行起来有问题....

我个人是不赞同一句话出现N次..或者基本上都是路过   支持   这样的帖子的..

我的意见就是...十个帖子里   同一个人    发了5次这样的帖子.. 就应该视为恶意灌水...

今年夏天 发表于 2007-4-17 13:23

原帖由 书剑 于 2007-4-17 13:01 发表
你的感受还丰富嘛。

那是.....我2002年就开始灌水了的..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7-4-17 13:33

原帖由 今年夏天 于 2007-4-17 13:23 发表


那是.....我2002年就开始灌水了的..


:hug::handshake前辈啊!

泥娃娃 发表于 2007-4-17 13:37

原帖由 今年夏天 于 2007-4-17 13:23 发表
非常非常严重的水帖子

请问如果一个人发很多帖子... 但是不重复... 只是自己自言自语... 算不算很严重的水帖子呢?

我觉得   怎样才是严重的    很水的水帖子应该先给个标准出来

免得执行起来有问题... ...
夏天说得极是,那个“回肠会昌严重的水贴”是难定义哈

凰求鳳 发表于 2007-4-17 19:04

  雖然我是新人
 還是要堅決支持

  其實我支持與否都不太重要

handsomewu 发表于 2007-4-17 19:11

既然是我提的建議,自然要有始有終

(1)、字数少又毫无意义或只有寒喧话题 (谢,OK,不错,顶,D,ding,KK,同意…等等) (多次重用加重处罚,灌水区以外的貼子基本不允許,灌水区发贴也不能字数太少或无意义。);
(2)、发表内容与交流区主题不符的文章,发帖内容与主题毫无相关,严重走题(灌水区也不例外);
(3)、纯数字灌水的 (3Q,88,9494….等等)  
(4)、纯水帖(毫无内容,^_^,…… & 一些符号帖);
(5)、只看到引文,无具体内容的文章,过份复制帖子 (连续发同样内容帖子 or 数字帖……等等);
(6)、纯引用的 (一直只引用别人的帖,而没自己意见的) (两次即删);
(7)、使用不文明的字或句, 发帖攻击别人的帖子 (T**,F&*K,……等等);
(8)、以赚钱灌水为名发些毫无意义的帖子 (例如:如何赚钱……等等);
(9)、重复文章或重复发内容类似的主题---(例如:xxx好看吗,ooo好看吗,kkk好看吗等);
(10)、發一些表明要无意义"灌水"的帖;
(11)、如触犯各区规则,同样被视为恶意灌水(各区如果有特别规定 在各区的置顶帖子中说明);
(12)、在各个板块上在连续的时间段内发帖数不得超30贴,否则删帖子;
(13)、在非灌水区发表纯属灌水的文章;
(14)、空格 (行) 太多,或足以影响阅读的文章......
(15)、同一内容不得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交流区;
(16)、未经同意发表的任何纯属广告内容的文章(“精彩网址分享”除外);
(17)、 内容三言两语,引言、签名档却一大堆的文章;
(18)、发贴标题必需说明帖子的内容,不允许诸如此类的标题:"精彩 大家快来看!""推荐"等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7-4-17 19:17

同意减少积分标准~~
在水版的要求不是太高,但是建议在第一版的走进简阳,爱心版块,网上信访不要水~~

handsomewu 发表于 2007-4-17 19:26

原帖由 不是成都人 于 2007-4-17 19:17 发表
同意减少积分标准~~
在水版的要求不是太高,但是建议在第一版的走进简阳,爱心版块,网上信访不要水~~


  對頭
 是要把這些分開
 千萬不要一刀切
 否則我就成簡陽論壇的罪人了
  壇友非把我罵死不可
 
 區別對待 兩手都要抓 只要一手硬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水区发贴增加积分量调整的意见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