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3-6-14 15:39

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性侵男童一审获刑4年

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今日上午,该院将对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副处级)李军猥琐男童一案进行宣判。刚刚,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4年。(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记者 林霞虹)

soma9 发表于 2013-6-14 16:03

变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性侵男童一审获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