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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怀谦
发表于 2013-6-14 15:39
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性侵男童一审获刑4年
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今日上午,该院将对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副处级)李军猥琐男童一案进行宣判。刚刚,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4年。(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记者 林霞虹)
soma9
发表于 2013-6-14 16:03
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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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性侵男童一审获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