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起来很开心 发表于 2013-9-25 16:02

四川简阳法院:多方联动化信访 司法为民保民生

信访人吴某,与同住安乐乡的施某素有积怨。1999年3月15日,施某到责任地治虫途中遇见吴某之孙(时年4岁),遂起报复之念,用农药瓶猛击其头部,随即又将其提起用头部猛撞路边条石,致其重伤。案经简阳法院依法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施某有期徒刑11年,附带民事赔偿12919.20元,品迭施某之妻代为偿付的4490元,余款8429.20元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施某锒铛入狱,未履行赔偿义务,吴某一直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2011年施某刑满出狱后,吴某向其讨要十一年前的赔偿款遭拒,才通过信访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施某每月收入4000余元,家庭殷实,要求其给付已拖欠11年的赔偿款8000余元。该信访案引起了简阳市委常..委、市长王宏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世全高度重视,指令简阳法院妥善予以解决。    我院受理此案后,院党组予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仔细研究案情、制定详细预案,院党组书记、院长吴GUO军特地委托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秦敏全面负责该案的处理和协调工作,要求执行人员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小处入手、为党委分忧、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以最快速度化解双方矛盾,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庚即展开。    一是多方联动,以“大执行”机制彻底化解双方积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高效、稳妥化解该案,执行人员先后走访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其真实想法和经济状况。另一方面,及时同安乐乡党委政府及信访人所在村、社的干部取得联系,征求他们对化解该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安乐乡.党.委.书.记.唐远君对我院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指派了专门人员协助我院工作。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信访人吴某情绪趋于缓和,逐渐理解并同情施某的境况,双方的对立情绪和尖锐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司法为民,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为巩固吴某父子两人及施某的改造成果,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我院就该案办理情况向简阳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作了书面汇报并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当执行人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吴某手中时,吴某父子激动地说:“11年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长久的期盼终于换回了公道,感谢法院,感谢党委、政府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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