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13-10-2 17:33

旅游法实施

昨日是国庆长假第一天,也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始实施首日。该法规 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 动,诱骗旅游者;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 迫购物等行为。

此外,备受关注的文明出游也在新规中 有所提及,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 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 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 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 范。同时,《旅游法》还指出,导游和领队 应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 (河蟹)公德的行为。

但记者发现,昨日各地仍然出现不少游 客不文明现象,一些游人在旅游景点随意攀 爬、乱刻乱画、乱丢垃圾,成为旅游的不和 谐音符。多个景区管理处表示,《旅游法》 固然有震慑力,但未明确执法主体,不够细 化,管理起来有难度。

虽然《旅游法》对于不文明游客的处罚 尚无具体规定,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 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等行 为,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 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随机对100名游客进行调查,结果 显示,绝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对在文物和名 胜古迹上乱写乱刻的行为严处。“修复这些 乱写乱画,消耗很多人的时间和公共财力, 应当严处。”多名游客说。

soma9 发表于 2013-10-2 18:59

個人覺得夠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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