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鱼 发表于 2013-10-28 09:16

新闻也要坚决“打假”

最近一段时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事件持续发酵,长沙警方跨省追捕,新快报连续几天在该报头版刊登“请放人”的大号字体,舆论一片哗然,各色人等纷纷发表自己看法,莫衷一是。不过,新闻媒体似乎大都在为陈永洲声援。随着央视曝光了陈永洲在看守所向办案民警认罪的图像,此时大家才似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本人也承认了自己为了谋取不正常利益而进行了失实报道,给中联重科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失,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家人道歉,并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事实证明,陈永洲确实犯罪了,而且还认罪了,这无疑给了一直为他呐喊的新快报和新闻媒体一记响亮的耳光。对此,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发布通稿,严厉谴责陈永洲,指出其收取报酬发布虚假新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本“理直气壮”的《新快报》见势也迅速行动,就“记者被抓”事件头版刊登致歉声明,承认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向社会各界致歉。并且承诺将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特此这个新闻事件,影响巨大,情节急转,精彩程度不亚于一部精彩连续剧。除了让我们多了一份茶余饭后的谈资外,也让我们深深地思考近些年层出不穷的虚假新闻问题。我们经常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看到一些非(河蟹)爆、具有冲击力的新闻,例如:“啤酒甲醛含量超标”、 “纸箱馅包子”、“ 老汉约网友开房见到儿媳”等等等等。这些吸引人眼球的新闻被媒体、博客纷纷转载,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冲击着老百姓的脑神经。经一些负责任的媒体深入调查之后发现,以上几条被热炒的热闹大都是虚假的,溯本追源,这些消息的来源或是道听途说,或是翻译失误,或是子虚乌有。但是像这种经过认真核实有头有尾的结果不多,大部分虚假新闻都是不了了之。刊登这些虚假新闻的媒体目的已经达到,吸引了足够多的读者,但是损害的确实新闻媒体的公信力,虚假新闻实在已经成为媒体的一大公害。究其产生的根源,虚假新闻主要缘于新闻工作者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向受众献媚,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也缘于激烈的媒体竞争和新闻自身容易造假的特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是我们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它们所传递的信息是否真实、客观、准确、对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政府的形象,甚至是社会的安定都有很大的影响。面对虚假新闻翻脸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新闻媒体还值得群众去相信吗?”这种情况持续下去的结果,就是大家容易轻信谣言,而怀疑官方的权威发布,更严重点,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人心惶惶。当然,我相信尽管现在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但是对于整个新闻界来说,任然是少数现象。但是因为其给新闻界带来的恶劣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新闻也要坚决“打假”。一方面,新闻媒介内部要加强制度管理,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对编造虚假新闻的记者严肃查处。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新闻界、新闻从业人员的监督,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及时揭露虚假新闻的骗局,形成虚假新闻人人喊打的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幸福巷 发表于 2013-10-28 11:09

关进去两三天就全部都招了~~
新快报会不会关门~呵呵

soma9 发表于 2013-10-28 19:43

打假是一回事,現在電視裡面假打的多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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