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3-11-8 10:26

楼主你好,对你的遭遇,除了表示理解同情,我也确实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对你所说调解当时对方代理人的说辞,并不能成为重新启动诉讼程序的理由,诉讼调解更多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对自己的权利,法律允许放弃,所以,调解也是讲究方法和技巧的,如是你所说的情况,在调解当时,要不就不放弃权利,不轻易在金额上作出让步,要不就要求立即兑现,既然对方都有赖账的历史,你就更不能轻信其现在的承诺。这也是当时处理不当才致使你陷入现在的境遇。
另外,对方如果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并不是法院不作为的情况下,你找哪个部门都是没有意义的,用句俗一点的话来说,法院也不可能憋到牯牛下儿噻。话丑但理端,希望你不要介意。
为今之计,你还是随时关注到对方的经济状况,有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才是最为有效的办法。
以上意见,供参考,谢谢信任。

浪子逍遥 发表于 2013-11-8 13:29

谢谢,真是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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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问问各位高人,像我这个怎么办啊 ,钱还可以要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