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3-12-19 17:21

北京首起“常回家看看”案宣判 被告需每月回家

    今日记者从昌平法院获悉,北京首起老人诉子女“常回家看看”案已获宣判。经昌平法院审理,判决两名女儿每个月到八旬老父家看望一次。此前,因感觉女儿不孝,81岁的尹开喜老人起诉两名女儿要求支付赡养费,并每周回家一次。法庭调查发现,两名女儿也年近6旬,离老爷子较远,且需照顾家庭,判决两女儿每月“回家看看”。 (记者 刘洋)
  来源:新京报

郑老大 发表于 2013-12-19 19:18

确实应该关爱孤巢老人。

soma9 发表于 2013-12-19 22:45

唉~都是老年人了~再想一下,二天改倒65岁退休了,还要上班,怕更没时间看望八十几岁的父母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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