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请政府和交警大队关注这个问题
位于政府街和新民街交接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是大家上班上学的必经之路,每天过往的学生,老人,上班族,前往医院看病的病人非常之多,过往的车辆也是非常多,就是这样一个比较繁华的路口,居然没有一个红绿灯,每天上下班都看到那些出租、三轮、公交车飞驰而过,完全忽视行人的存在,好几次都看见行人差点与飞来的汽车相撞的事情发生!我们这些年轻人还好,可是学生和老年人就只能望路兴叹了!真的希望简阳市政府的领导,交警大队的领导关心一下,趁早在此处安上红绿灯,希望领导们不要拿着人民的钱不为人民办事实,整天在简阳那个假得恶心的电视台上讲什么构建和谐社会,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等哪天有人就撞倒在你市委市政府的大门前时,你们就知道这个社会有没有你们口中讲的那样和谐了!我希望版主可以把这个事情向上面反映,让领导在白忙之中抽点时间出点小钱来帮人民把这个事情办了!代表那些每天路过此地的老百姓们感谢领导们了哈!!!!期待早日回复[ 本帖由 ㈧噠城╆嘵愛 于 2007-5-7 09:49 编辑 ]
原帖由 望情水 于 2007-5-18 09:36 发表
网友: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位于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老利民桥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我责成市交警大队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的交通安全现状,我认为不宜在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理由是:
一是目前,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路口路段交通状况良好,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车流、人流都不是很大,而且有序。
二是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都施划了人行横道线、设置了行人过街标志和车辆慢行标志等,车辆与行人抢道通行,行人避让车辆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小。
三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设置信号灯的标准。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距离北端西街路口和南端顺城街路口,都不过300米。如果在该路口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不但不能起到道路安全畅通的作用,相反还易导致交通堵塞,且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感谢你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谨此答复!
[ 本帖最后由 望情水 于 2007-5-18 09:42 编辑 ] 楼主相信我们的斑竹!!!他们会很快将你的呼声转达相关职能部门的,简阳论坛会因为有你而丰富!!!有空到背篼的板块抽起哈! 谢谢,收到了~~~ 谢谢版主~~~~希望早日看到相关部门的回复也希望早日看到红绿灯的出现 就是,,,,应该在那里装一个,,还有南门口。也是绝对应该按一个信号灯!!自从南环路通车以后,以前过沱二桥的车,好多都选择了经南环路上高速公路,南门口的交通更是雪上加霜了!!!太乱了!!!实在不行可以修一个环行过街桥解决问题!! 就是。
强烈建议交警随时设卡!!对那种看到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上都不踩刹车还飞起冲的司机,一定要重罚,狠狠地罚。缴车,没收驾证,罚款,扣分!!哼,连作人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 简阳的红绿灯简直就是摆设 有了红绿灯还要靠我们的公共素质~~~~~~~~~ 建议在每个公厕里安装报警器,谨防色狼和强盗。 原帖由 衙斋师爷 于 2007-5-7 22:05 发表
建议在每个公厕里安装报警器,谨防色狼和强盗。
农村"三通"都没有搞清楚,卖猪儿还要10多个人抬7-8里路(没有公路)......
"公厕里安装报警器"空了吹~~~~~~~~~~~ 又要遭水~~`` 就是哦,应该考虑一下 原帖由 言无忌 于 2007-5-7 10:32 发表
谢谢,收到了~~~
言无忌辛苦了!
希望早日看到结果!! 楼主这个问题反映得好~
那个路口确实很应该装红绿灯~ 交通安全对自己也是对它人一种负责 版主简阳市委市政府的办事效率也太低了吧!!!!!就这么一件事情难道也要很长时间来研究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些是不是又到哪儿切当“公仆”,为自己歌功颂德去了嘛!!! 原帖由 ㈧噠城╆嘵愛 于 2007-5-7 09:45 发表
请政府和交警大队关注这个问题
位于政府街和新民街交接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是大家上班上学的必经之路,每天过往的学生,老人,上班族,前往医院看病的病人非常之多,过往的车辆也是非常多,就是这样一个比较繁华的路口,居然没有一个红绿灯,每天上下班都看到那些出租、三轮、公交车飞驰而过,完全忽视行人的存在,好几次都看见行人差点与飞来的汽车相撞的事情发生!我们这些年轻人还好,可是学生和老年人就只能望路兴叹了!真的希望简阳市政府的领导,交警大队的领导关心一下,趁早在此处安上红绿灯,希望领导们不要拿着人民的钱不为人民办事实,整天在简阳那个假得恶心的电视台上讲什么构建和谐社会,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等哪天有人就撞倒在你市委市政府的大门前时,你们就知道这个社会有没有你们口中讲的那样和谐了!我希望版主可以把这个事情向上面反映,让领导在白忙之中抽点时间出点小钱来帮人民把这个事情办了!代表那些每天路过此地的老百姓们感谢领导们了哈!!!!期待早日回复
网友: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位于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老利民桥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我责成市交警大队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的交通安全现状,我认为不宜在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理由是:
一是目前,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的路口路段交通状况良好,秩序井然,道路畅通,车流、人流都不是很大,而且有序。
二是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连通老利民桥的十字路口都施划了人行横道线、设置了行人过街标志和车辆慢行标志等,车辆与行人抢道通行,行人避让车辆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小。
三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设置信号灯的标准。政府街与新民街交汇路口距离北端西街路口和南端顺城街路口,都不过300米。如果在该路口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不但不能起到道路安全畅通的作用,相反还易导致交通堵塞,且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感谢你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谨此答复! 过街小心点哈 那里是有点玄 原帖由 xxr 于 2007-5-7 14:41 发表
就是。
强烈建议交警随时设卡!!对那种看到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上都不踩刹车还飞起冲的司机,一定要重罚,狠狠地罚。缴车,没收驾证,罚款,扣分!!哼,连作人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
我支持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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