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绍萍 发表于 2014-7-9 10:26

中国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需紧急救治但无力缴费患者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胡浩)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公布《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者。    通知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4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并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细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等具体流程。对符合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在2014年10月底前提交支付申请。    为解决“等钱救命”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4-7-9 10:50

帮顶先。

soma9 发表于 2014-7-9 11:01

要求归要求~~医院给你输一瓶葡萄糖算不算救治嘛~~

阳光不锈 发表于 2014-7-9 11:04

好多制度都挺好的,就是在执行中变了味,如果真这样,好多人也不会因病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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