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居民楼下餐馆的抽油烟机影响到人的生活应该怎么办?
我家住到安象街菜市里面,在小树苗幼儿园隔壁,前两年在美食一条街口子上有个,千禾老味道面馆,这家面馆的抽油烟机(本来有个烟道直通向楼顶的不晓得为啥子就是没接上去)就开在我家对面,每次整料,熬花椒油就那样对到我家窗口这边呼呼的吹,害得我家满屋都是油烟味,窗户都不敢开,找老板说了,理都不理。好嘛到现在我家楼下开羊肉汤的本来锅灶都在临了街的店铺前面,对我们影响到不大,不过这两天才看到他们又把锅灶转到店铺后面,抽油烟机就在刚好就在我家楼下阳台下面,这样前后都是这样的烟雾弥漫还要人活不了。 这些黑心商家真的是只顾自己,不管别个的,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来反映这个事,有谁能管这些商家呢!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也不能光去找商家老板吵闹, 又解决不了问题。请好心的论坛的朋友,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这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 恳求!这个找相关部门撒!这个应该是有人管的!严重的影响了生活!不行就直接跟他堵到起~
找哪个都是往自的,直接倒水到烟囱里或是弄屎往他店门口丢 先城管 街道办 都不行就楼上说的办 现在的街道真的是不管事,还拿个臭架子唉!真得以暴制暴么? 环保局和城管 超越梦想 发表于 2014-8-24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街道真的是不管事,还拿个臭架子唉!真得以暴制暴么?
一不做二不休,向上级投诉
我想问问,城管,和环保局在那里?有电话么? 有人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楼主对楼下餐饮业主油烟扰民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控告、举报,要求依法查处,也可以向业委会投诉,要求其改正,如果涉及住宅非法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可以规划部门投诉,对其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排除妨害。以上意见,供参考。
谢谢律师的解答,心里放心多了,但是现在羊肉汤已经开张了,确实是很大的味道,楼上的附近的人都在指责这家老板,但老板很是蛮不讲理,不理会这些人的。我们在网上也查过环保局的电话,似乎已经过期了,求助论的朋友知道环保局地址电话号码的麻烦告诉一声。谢谢了! 环保局——27028827,打这个电话试试,这是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电话 这些商家真的很讨厌,素质在那,只管自己 嗯,今天家人专门去打听了,现在管这些商家的好像从环保局分开了,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部门。他们答应星期一来现场看看,但愿这事能尽快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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