⒎纷帅忾 发表于 2014-10-17 10:50

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4-10-17 10:54

这个政策好哦~~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4-10-17 10:56

说了=放屁,哪个人会为了几块钱在那闹

张朵儿 发表于 2014-10-17 11:00

不实行有屁用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4-10-17 11:17

你不给钱可以呀回来的时候汽被放了或者被划了几刀咋个办

soma9 发表于 2014-10-17 11:22

断了别个财路,不整到住的了~~

冠军老虎 发表于 2014-10-17 17:03

利益集团垄断了。吹一牛摆下龙门阵还可以。。

希普电器 发表于 2014-10-17 20:05

在简阳可能行不通,房子太密,车位太少,你不给也会有人给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4-10-17 20:14

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

那就是还是可以收嘛

我该不该善良 发表于 2014-10-21 09:55

这个说的与实际生活中,不太行得通,
你看你在路边有停车线的区域中停一下车,有没有人会为不让你交钱就可走人的?。

二月 发表于 2014-10-21 10:30

向哪个部门投诉呢

有为青年 发表于 2014-10-21 15:23

简阳主要街道的临时停车位都是政府卖给公司的,一年收好几百万!公司又转包给私人,每个车位收取10元/天的承包费!!

舌尖上的简阳 发表于 2014-10-21 16:18

法律法规说得再好,不执行或者很难执行的,等于卵,一纸空谈,与其这样,还不如出些好规定,怎么来规范占道停车这个行业,或者多修些正规停车场方便停车。现在是又要说他不对,又不纠正他,撒子都转嫁到小老百姓头上,谁会为了3,5块钱去吵架,更何况每天都可能占道停车,而且有可能一天停几次,一天吵几次架,我在履带我自己吗?这样的法律是在侮辱法律吗?法律的制定者,还是多花花心思,想想怎么才能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

刺客 发表于 2014-10-21 17:24

对于我没有车的来说 看看就够了

lanli1975 发表于 2014-10-21 18:59

嘿嘿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4-10-22 22:41


在简阳可能行不通

东北 发表于 2014-11-8 18:56

关键是具体执行的时候,我们还是弱势群体!

猪比我只帅点 发表于 2015-2-26 22:56

东北 发表于 2014-11-8 18:56
关键是具体执行的时候,我们还是弱势群体!

说的对

玛旁雍错 发表于 2015-5-13 21:14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4-10-17 11:17
你不给钱可以呀回来的时候汽被放了或者被划了几刀咋个办

给了钱 划了还是自己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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