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子香水 发表于 2014-10-20 19:23

致那些自称弱势群体的非(河蟹)们!!!

      谈起三轮,尤其是各种人力的,电动的,燃油的,在高峰期穿梭在简城的大街小巷,是城市一条非常“靓丽的风景线”。是城市交通拥堵的罪魁祸首,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是也有一些交通隐患。昨晚上9点四十左右,本人在下西街靠边停车,刚拉紧手刹,就听到砰的一声。我下意识的晓得是啥东西撞我车了。我打开车门一看,原来是一燃油三轮,载客的,因为转弯转不过,撞我后面的保险杠了,保险杠被擦花。骑三轮的是一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好像右边放有拐杖。本来我看到都没有好凶,想到对方可能是残疾人。顿时也没有那么冒火了。但是下面的对话却让我很气愤,他看到把我撞了。我一下车,他不但没道歉,直接给我说的就是,“师傅你看我,挣钱不容易,我身上今天没带钱,你看就算了嘛,我是弱势群体”。我心想你弱势群体很了不起是不是,追了尾还觉得没得愧疚,还想得到别人怜悯。这哈我也不管他是啥子人,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
      我说这个事情,其实想说的就是,一些人不能将自己一些脆弱的一面当成让别人同情的砝码。你犯了错误,就应当受到处理。就像很多街上的电瓶车,摩托车,自己先违法在先,出了交通事故,就要机动车买单一样,原因就是因为机动车有保险,可以赔付。这样变本加厉,让一些人自认为自己有优先权,可以受到特殊的待遇,与所欲为。就像我谈及的那些三轮一样,你说他们很穷么!那些非法的三轮车,只需要几千的成本,一天就在高峰期间出来跑几个小时,一两百块钱就到手了。他们那些怕比我们这些上班的更富足哦。但是一旦出事,就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把弱势群体的外衣穿起,博取别人的同情。想告诫这些人,弱势并不是你们博取同情的资本。

幸福巷 发表于 2014-10-20 19:34

主动赔偿的可以不要~~以残疾为借口的就算了~

兴志勃勃 发表于 2014-10-20 20:47

强烈赞同楼主的看法

soma9 发表于 2014-10-20 22:25

同意楼上诸位的看法~~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14-10-21 03:50

楼主中标了!不要管那些弱势,他们吃香喝辣,比你我强多了!

向着公主走 发表于 2014-10-21 08:22

soma9 发表于 2014-10-20 22:25
同意楼上诸位的看法~~

同意楼上水军大臣的看法~~

疯猪 发表于 2014-10-21 09:06

同意楼上公主和各位的看法

张朵儿 发表于 2014-10-21 11:11

同意楼上公主和各位的看法

太太 发表于 2014-10-21 11:53

非常同意楼上各位老师的看法

名名堂 发表于 2014-10-21 11:57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阳峰 发表于 2014-10-21 12:57

强烈赞同楼主的看法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14-10-21 19:55

路过

三三两两 发表于 2014-10-21 19:55

路过

刺客 发表于 2014-10-21 21:24

路过

问禅明月君 发表于 2014-10-21 22:41

帝国的三轮车确实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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