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的冬天 发表于 2014-10-27 10:58

太吓人了,孩子昨晚差点失踪

昨日(14.10.26)下午,我母亲和她的一朋友带着各自家的小孩子一起在花园街玩耍,(下段括号内的内容为两位老人描述)    (傍晚6点10分左右,两位老人带着两孩子{孩子在前面,老人在后面})快走到老利民桥与花园街交叉的地方,一辆银灰色轿车横向停在花园街人行道上,这时两个孩子当中的一个5岁小男孩,突然从轿车尾部绕到轿车另一边,挡住了老人的视线,这时两位老人也赶紧快步绕过汽车{只要带过孩子的人都清楚,一旦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或远离自己,都会有紧张感},但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孩子居然不见了{两位老人从车的一边绕过车的另一边,前后时间不会超过20秒}。两位老人赶紧四处张望,也不见孩子的踪影,顿时慌了,于是我母亲在原地大声呼喊失踪孩子的名字,另一位老人赶紧顺着花园街朝健康桥的方向寻找孩子并报了警,警察也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在此特别感谢我们的人民警察,辛苦了!)。我母亲喊了几声没人回应后,也赶紧从孩子失踪点向利民小区方向去寻找,并向我打电话说明情况)。我当时正在城南市场内一茶铺耍,接到电话后,赶紧从城南市场-翻过健康桥-花园街-孩子失踪地点{花园街与利民桥交叉口}一路寻找,也未见孩子的踪影,于是赶紧沿着利民小区及人民医院背后的小巷寻找{因为我以前听熟人说:如孩子被拐走,人贩子不会走大道,因为她的小孩就差点被拐走(特别注明:不是简阳,是其他地方的),但当人贩子带着她家小孩走到类似于四知路的小巷时,却不知该小孩子就住在此小巷上面,认识小孩子的熟人也很多,人贩子赶紧丢下小孩就跑了}扯远了,言归正传。当我从利民小区找到人民医院侧门旁的小巷时,手机响了,母亲打电话来说小孩子在人民医院正大门保安室找到了。据孩子回忆:“他绕过车后就有一位老爷爷牵着他的手说带他去找警察,结果就从医院侧门把他带正大门的保安室来了,”再问他其他情况,可能小孩子当时也比较害怕,只知道哭了。看到这里,想必各位坛友也松了一口气,想:“只要孩子找到就好了,以后要多教育孩子,这世上还是好人多”。我在此也感谢各位坛友的关心,但我和两位老人却和各位的想法不同,因为有几点我们疑惑不解:   一、带走小孩的人如果在原地呆上10多秒,看一下有没有家长在找;或者喊一声“这是谁家的小孩子”,走失孩子的家长都能看见或能听见,但那个人却没有?二、据医院保安室保安大哥说:带小孩来的人把小孩送到保安室,说了一句“这个小孩子走丢了,放在你们这儿一下”,就急冲冲的走了。三、那个人为什么不把小孩子交给侧门的保安,却要从医院侧门走到正大门后,然后再交给正大门的保安。四、失踪孩子的父母一直在教育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跟陌生人走,就包括我的母亲(每个星期都会带着我的孩子和他玩),去学校接他走他都不肯,但昨天却跟一陌生人从利民桥走到医院正大门。所以,带走孩子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我也不好妄加评判,我说这些的目的,只是想告诉各位看官:不论你是达官显贵还是贫民百姓,在外出旅游、逛商场、逛街的时候,一定要看紧自家的孩子,真的是防不胜防啊,做家长的一定要有责任感,一定要有所作为。在此我也恳请版主,不要让这篇贴子很快的沉下去,虽然这个要求让您为难,但我相信您也是一个有善心的人,也愿意让简阳所有的父母看到这篇贴子后起到警示作用,再次感谢!最后我想告诉那些作恶的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          (语文学得不好,写得不够通顺明白,还请各位见谅!)

郑老大 发表于 2014-10-27 11:10

孩子找到了就好。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14-10-27 11:12

现在人贩子太坏了了,孩子小外出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太大意了

soma9 发表于 2014-10-27 11:21

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性~~~

刺客 发表于 2014-10-27 12:08

帮顶   这个一定要注意了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14-10-27 12:32

活哟,一定要注意了。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14-10-27 12:36

人贩子逮到,老子觉得应该立刻枪决立刻执行

泛泛之辈 发表于 2014-10-27 12:37

真的那么悬啊!这年头真扯淡啊,啥都有!

蔷薇 发表于 2014-10-27 13:51

也有可能小孩子乱跑乱撞,老人自顾自聊天去了,好心人牵着到有保安门卫地方。前几年农村的交点罚款都可以生2个,城市现在也开放了,都可以生二胎了。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也不要把好心人想象得太坏了。家长自己首先要看护好娃娃,尽到安全责任。

性情猪人 发表于 2014-10-27 13:53

贩卖人口之贼,罪大恶极。

兴志勃勃 发表于 2014-10-27 20:33

万幸万幸,大家有小孩的就要提高警惕了

问禅明月君 发表于 2014-10-27 20:45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调皮捣蛋不嫌够 发表于 2014-10-27 23:04

现在买娃娃也是犯罪了。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4-10-28 09:42

弱弱的问一句,如果当时看到那个牵你娃娃(正牵着)到保安室的人你会怎么想和怎么做……

我该不该善良 发表于 2014-10-28 15:35

出门在外,小心为妙。

疯猪 发表于 2014-10-28 15:36

看好自己家宝贝

徐怀谦 发表于 2014-10-28 15:57

事实是老大爷把小孩带到保安室,也说了是走丢的,中间也没有耽搁时间,所以,楼主这样猜测不太好,当然,给大伙提个醒还是对的

北极的冬天 发表于 2014-10-28 16:53

我非常赞同徐律师的说法:就好比说一个坏人要杀我,从他举起菜刀到菜刀距我头部0.01毫米的时候他是无罪的,只有当菜刀砍进我身体后,才能叫做犯罪.不知徐律师是否表达的此观点.仅供讨论,徐律师不要生气哈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4-10-28 22:10

人贩子就该死

太太 发表于 2014-10-29 07:07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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