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追梦 发表于 2007-5-12 14:09

理想@永恒期待 发表于 2007-5-12 14:15

不晓得哇
```````````````

雄起 发表于 2007-5-12 14:21

    今天是简阳“沱三桥”竣工通车的日子啊..............

寒夜 发表于 2007-5-12 14:24

我只晓得今天是通车大典的日子

无双 发表于 2007-5-12 15:43

反正我听说是因为几个生产队的社保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两百多个群众讨要说法,遇到暴力执法。唉,反正民少与官斗,政府总有办法把责任推掉,说百姓无理取闹。

泥娃娃 发表于 2007-5-12 15:49

楼上的说的道理比较充分

雄起 发表于 2007-5-12 16:48

究竟谁的素质低,是所谓的“人民公朴”还是平头百姓 (转)

个人总结素质的具体表现为:

  品质:包括正直、诚实、责任心与果断行为。

  自我程度:包括自我意识、价值观、角色定位与知识能力。

  社会角色:包括合作精神、献身精神、集体观念、成就感与荣誉感。

  现在社会上普遍反应国民素质低,然后素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低的呢?笔者举几个现今社会比较热门的小例子谈一下个人看法

  1、出国旅游人员素质低:许多媒体热炒出国旅游人员的素质问题,比如说缺少公共空间意识,在国外很多国家可以看到中文提示“不得喧哗、不得随地大小便”等等。个人对些看法是,谁最先把恶名带到国外去的?不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平头百姓,也不是流着汗水辛勤工作的普通市民,而是那些打着考察学习的幌子公款出国的“人民公朴”!当然留学生出国更早,但早期的留学生留给当地的印象是勤奋与顽强。

  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平头百姓打架只是小打小闹,而且打完人的心虚。而所谓的“人民公朴”呢?某领导打完妇女后,说其是小姐,打完人还趾高气扬。领导都有打人的光辉历史,是谁素质低呢?

  3.公共道德差:有志愿者去珠峰捡拾垃圾,从珠峰大本营再向上,珠峰的垃圾很少。而到珠峰大本营的路上,垃圾很多,看到一幅图片,里面赫然有一只“中华”香烟的烟盒。从这一个镜头,大家可以看到什么?平民百姓的几个抽得起“中华”香烟?为什么路上垃圾多,想必是“人民公朴”考察后的成果,而从珠峰大本营再向上走,空气稀薄,垃圾减少,想必是某些人爬不上去或者也犯不上去冒险了吧!

  4.社会责任弱:某单位“组织”捐款,之所以用“组织”二字,源于捐款数额具体规定,每人五十元。当然还有单位“组织”献血、“组织”交会费、“组织”学习了。于是有平民百姓急了,老子就捐十元,让领导捐二百元,因为他挣的多。但老百姓嗓门小,没人听的见。捐款不知道捐给谁,会费交后不知道干什么用,学习内容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关。这是民平百姓素质低吗?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一个泼妇形象:撒泼打滚,骂街花样多、嗓门大,所以别人都骂不过她。在她眼中,骂不过她的人都是素质低的人,因为嗓门小。

雄起 发表于 2007-5-12 16:50

原帖由 无双 于 2007-5-12 15:43 发表
反正我听说是因为几个生产队的社保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两百多个群众讨要说法,遇到暴力执法。唉,反正民少与官斗,政府总有办法把责任推掉,说百姓无理取闹。
                关注民生,探讨三农。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7-5-13 10:17

不太清楚!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07-5-13 11:06

在充分的理由也不能违法上访的,何况是简阳“沱三桥”竣工通车庆典上.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07-5-13 11:13

什么是服务群众,什么又是暴力执法,我认为都是应该有特定的对象的.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07-5-13 11:21

所谓特定的对象,是指那些遵纪守法的群众应该服务,反则......,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

小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07-5-13 13:00

只是听说了一下,不过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07-5-13 22:08

版本很多,但我们应该相信政府,和执法部门不可能没事找事的.创建和谐社会是政府的目标.

laduzi 发表于 2007-5-14 13:22

笑看风云TX,我相信你所见的政府和执法部门已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可我们还停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啊!上访条例是很清楚,很充分合理的。但是如果你有一次上访经历或许就会有点改观了。操作!关键在操作!我们的政府是怎么操作的,上访成功的又有几个?何况对于这种大面积的群众事件,能拖就拖,能缓就缓,能赖就赖,这么多人的社保估计应该需要投入不少的资金吧。初级的特色!

[ 本帖最后由 laduzi 于 2007-5-14 13:26 编辑 ]

laduzi 发表于 2007-5-14 13:24

再笑谈一句:现在执法部门没事找事的多了去了,关键看找的事有没有利,或者益,或者兼而有之~~

青依敏儿 发表于 2007-5-14 15:52

有这事哦,听说有记者被打伤住院,我只听说一部份......

丁老大 发表于 2007-5-15 00:59

原帖由 .笑看风云. 于 2007-5-13 22:08 发表
版本很多,但我们应该相信政府,和执法部门不可能没事找事的.创建和谐社会是政府的目标. [/quote
你是政府的。

大漠 发表于 2007-5-15 15:01

唉,社会就这样~~~~

堕落天使 发表于 2007-5-18 11:37

听说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托3桥斗殴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