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loveysq 发表于 2007-5-14 22:48

【已回复】医院住院部可以修进居民小区?

辛苦工作几年
在丽茗小区(老利民桥过桥就是)买了套房子
本想着这月交了房就开始装修
早日和父母妻儿乔迁新居
没想到人民医院一内部人士一句话象盆冷水一样让我从头凉到脚——
他们要在1、2楼修住院部!

在我理解中
因为有了非典这种具备不可预测性和难以控制性的突发式传染疾病
医院住院部应该是和周围居住区有着良好而完备的隔离性才对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但是现在
居然把住院部修进居民小区?
刺鼻的消毒药水之类带来的空气污染先不说
病人排泄和小区居民共用一个下水/化粪系统
小区里几百户人家
旁边就是阳安中学几千师生
这个巨大的潜在传染源谁来负责?
谁敢负责?

还有
住院部属于公众场地
小区的消防措施根本无法满足需求
而住院部的氧气总量绝对是超越小区消防要求很多倍的——更不要说消防通道的保证
这个巨大的消防隐患
谁来负责?
谁敢负责?

在此
作为丽茗小区的业主之一
郑重的通过我们简阳论坛这个渠道向市卫生局、市建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迅速查实并落实此事
否则我们将依法继续向省级卫生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级新闻媒体上诉
上诉这种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良做法!


原帖由 望情水 于 2007-6-13 03:06 发表
朋友:你好!

      谢谢你!欢迎你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简阳市人民医院是我市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由于近两年来住院病人日益增加,住院病房越来越紧张,为缓解病人住院、就医环境,医院多次对医院原有房屋进行了规划、调整、改建,但仍紧张,所以医院最初规范在丽茗小区购买的部分房屋扩建为康复病房。2006年,经市人民医院多次论证,将原行政办公楼改建为住院病房,增加了病床数量,缓解了病床紧张的问题,故医院决定不再增设丽茗小区的康复病房。

      医院对现有丽茗小区房屋的规划为:1、2楼为商业用房,公寓楼为实习、进修医生公寓、医院招待所等用途,不设置医用病房功能。

      谨此答复。
:handshake   :call:   :lol

[ 本帖最后由 望情水 于 2007-6-13 03:12 编辑 ]

xxr 发表于 2007-5-15 09:21

利民桥边那个电梯公寓一二楼很早以前就听说是住院部了,又不是现在才说,只是这样听业主说起呢,那就是真的了。

咋可能这样作呢?虽然医院到处都是消了毒的,很干净的,但是感觉不怎么好哈。

yinloveysq 发表于 2007-5-15 09:56

是塞
俺查了查卫生部关于疾病控制的要求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确保医疗场所与公众聚集地的良好隔离”

简阳人民医院长了几个脑袋敢和中 央 对 抗 不成?
这个事情
我们一定要闹大
要捍卫自己的生命安全!

言无忌 发表于 2007-5-15 11:15

收到,请等待市卫生局答复。

望秋水 发表于 2007-5-15 11:50

居民小区不求看见绿树成荫、鲜花、草地,但是也不应该抬眼就是呻吟不止的病号啊!同情你!

yinloveysq 发表于 2007-5-15 12:30

谢谢斑竹!
谢谢支持的兄弟!

阎王开店 发表于 2007-5-15 15:31

一定要顶起,

UE 发表于 2007-5-16 23:10

ding让大家都来看看,评评理!

UE 发表于 2007-5-16 23:11

我再顶!!!

都是热心人 发表于 2007-5-20 16:15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向QQ27101014反映!

都是热心人 发表于 2007-5-20 16:16

也可将情况资料发入yogoo@tom.com

江南 发表于 2007-5-20 21:20

搂主说的这个事情,我也早有耳闻,因为还没既成事实,所以也不好多说什么。一旦事情的发展果然象你所说的那样,你应该向规划和建设局、卫生局这两个部门反映,主要应该反映的问题是民用住宅的使用功能问题以及设置医疗卫生设施的限制问题;当然,如果为了省事,也可直接写信到信访局反映此事,他们会送到分管领导那里,分管领导再批示给相关单位回复,然后领导再根据回复意见解决,如分管领导解决不了,而且事态比较严重的,他还要向市长汇报,不过时间就比较长点!!!

望情水 发表于 2007-6-13 03:06

朋友:

      你好!谢谢你!欢迎你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简阳市人民医院是我市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由于近两年来住院病人日益增加,住院病房越来越紧张,为缓解病人住院、就医环境,医院多次对医院原有房屋进行了规划、调整、改建,但仍紧张,所以医院最初规范在丽茗小区购买的部分房屋扩建为康复病房。2006年,经市人民医院多次论证,将原行政办公楼改建为住院病房,增加了病床数量,缓解了病床紧张的问题,故医院决定不再增设丽茗小区的康复病房。

      医院对现有丽茗小区房屋的规划为:1、2楼为商业用房,公寓楼为实习、进修医生公寓、医院招待所等用途,不设置医用病房功能。

      谨此答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已回复】医院住院部可以修进居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