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5-7-22 11:48

四川燃放烟花、拐卖妇女儿童等3部地方法规废止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2日讯(记者 陈淋)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废止案。《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已经2015年4月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并于6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认真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认为,《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自1998年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后,《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有关监管机制、燃放决定等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已被上位法涵盖,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废止案(草案)》已经2015年4月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并于6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废止案(草案)》认真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认为,《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自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打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以来,《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中有关监管机制、刑责追究等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 已不适应当前打拐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涵盖,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废止案(草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15日,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对《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废止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城环资委认为,《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自2001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对鼓励和吸引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一是近年来国内矿山企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勘查、开采矿山资源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解决资金和技术不足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二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已无法适应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要求。废止《四川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有利于调动国内企业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积极性,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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