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通报拒执行为典型案例 专项打击拒执罪
23日上午,四川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四川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并公布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等10个典型案例,并且就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四川三级法院自2014年11月起,有效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惩戒四类行为: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2.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4.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 今年6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通知》精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强力推进。活动期间,四川高院还制定下发了《2015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法院执行工作部分)》,将打击拒执、协助执行等工作纳入市、县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并与工商、人行、银监等协执单位,联合发文、签订备忘录,进一步明确责任,深入破解干预执行、消极协作的问题。 经四川三级法院的不懈努力、有关单位部门的支持配合,省、市级“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为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提供了强大的查控手段。其中,全省21个市级查控系统于去年6月建成,各地法院与247家银行、国土、工商、房管等协作单位实现联网查控。涵盖30多家金融机构的省级查控系统,于今年1月7日建成至今,全省三级法院通过该系统,向金融机构提起查询126万次,查询案件4.87万件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5亿元。 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利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车辆、房产、股权、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凡是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发布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令,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通报,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凡是涉嫌拒执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犯罪线索,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四川法院依法将6.81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其中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4万人;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3619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6298人;违反限制高消费1775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1190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11万人。 在专项行动中,四川法院依法向相关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律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线索1005条,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判处刑罚14人。依法对756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1.07万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共执结纳入专项行动的案件107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33亿元,召开兑现大会102次,共为3150人兑现案款1.22亿元,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来源:人民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5-07-27
力度应该还要大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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