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07-5-25 12:48
原帖由 那时不懂爱 于 2007-5-22 08:22 发表
在爱心积善混了这么久,感谢简阳的各位热心的朋友,给了我很多的帮助,简阳是个让我很留恋的地方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拜访各位,还是贴张我的照片,虽丑,但确是本人!
欢迎楼主来到论坛
希望你在这里度过快乐的日子
建议下次着装拍照把烟去掉:handshake
九千岁
发表于 2007-5-25 23:54
拿枪的人,的确不温柔
BMP911
发表于 2007-5-26 21:04
枪口要朝上哦,小心走火了哈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7-5-26 22:44
吸烟有害健康!嘿嘿
书剑
发表于 2007-5-27 13:40
玩儿"枪“的人。
emmy_wu
发表于 2007-5-29 14:44
警察GG不醜得嘛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5-30 10:17
回复楼上的几位朋友,本人无心摆酷,而且本人的相貌着时不能用酷来形容,这张照片是我在执行查缉任务时我的战友给我拍的,当时是7月份,我们这里的太阳特别毒,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气温也是30多度,所以戴墨镜很正常,至于抽烟嘛,呵呵,没办法,戒不了了,发这张照片时只是觉得有意思,没有摆酷的嫌疑啊,因为我这个人平时不大喜欢照相。
肖公河的农民
发表于 2007-5-30 10:20
我们这里的太阳特别毒,楼主你在那里执行任务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5-30 14:51
我在甘孜州泸定县工作,,泸定是甘孜州的东大门,所以工作量特别大,我对简阳也很熟,我在那里呆了一年,简阳这段时间肯定也热来不得了吧,但简阳的气候使闷热,这里是大太阳抵到晒,经常皮子晒脱
暴牙齿
发表于 2007-5-30 22:53
警察更应该注意自身形象!!你这么吊儿朗当的叼根烟就为了扮酷,哪个还放心人民公安哦?
职业形象太糟糕了。
风花雪月
发表于 2007-5-31 21:19
警匪哦!
哈哥们
发表于 2007-5-31 21:32
呵呵,欢迎再回来!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7-6-5 07:42
警察帅哥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6-5 17:54
原帖由 风花雪月 于 2007-5-31 21:19 发表
警匪哦!
朋友,说话要负责的,没有警察流血流汗,哪有社会的安宁和谐。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6-5 17:59
原帖由 暴牙齿 于 2007-5-30 22:53 发表
警察更应该注意自身形象!!你这么吊儿朗当的叼根烟就为了扮酷,哪个还放心人民公安哦?
职业形象太糟糕了。
呵呵,抽烟就损警察形象吗?在下实在没法赞同,我本不是个按常规出牌的人,只要我喜欢随便怎么拍都行,警察就非得夹着尾巴做人?正因为我的不循规蹈矩,所以我才能在许多案侦上提出不一样的看法和意见,事后证明,我市对的,实话告诉你,我的群众基础好得很,我办的案子也经得起人民的监督和自己的良心。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7-6-10 10:42
看了你在爱心的帖子我还以为你是个MM
可是谁知道。。。。。。。。。。。。
疯猪
发表于 2007-6-10 11:03
原帖由 那时不懂爱 于 2007-6-5 17:59 发表
呵呵,抽烟就损警察形象吗?在下实在没法赞同,我本不是个按常规出牌的人,只要我喜欢随便怎么拍都行,警察就非得夹着尾巴做人?正因为我的不循规蹈矩,所以我才能在许多案侦上提出不一样的看法和意见,事后证明 ...
:handshake:victory: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6-11 17:42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7-6-10 10:42 发表
看了你在爱心的帖子我还以为你是个MM
可是谁知道。。。。。。。。。。。。
呵呵,男人都是有多面体嘛,只要觉得自己做的事是对的就行了,我并非善人,偶尔做下好事还是可以的
小倩
发表于 2007-6-11 17:51
原帖由 那时不懂爱 于 2007-6-5 17:59 发表
呵呵,抽烟就损警察形象吗?在下实在没法赞同,我本不是个按常规出牌的人,只要我喜欢随便怎么拍都行,警察就非得夹着尾巴做人?正因为我的不循规蹈矩,所以我才能在许多案侦上提出不一样的看法和意见,事后证明 ...
不管他们说什么只要自己喜欢做自己的事情。警察也是人不神。
那时不懂爱
发表于 2007-6-12 09:22
原帖由 小倩 于 2007-6-11 17:51 发表
不管他们说什么只要自己喜欢做自己的事情。警察也是人不神。
谢谢你的支持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