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5-9-11 11:42

实名举报官员记者刘虎免起诉

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记者刘虎“诽谤”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时隔2年,刘虎的案件最终尘埃落定。《不起诉决定书》中显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刘虎不起诉。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62488420/1000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62488438/1000《不起诉决定书》全文
而此前,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刘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间,通过新浪微博账户“记者刘虎”希ê有罚┎级嗵跷⒉??现厮鸷λ?嗣??凰烈馍⒉妓?烁好嫘畔ⅲ?湎嗬账髑?罟布迫嗣癖

徐怀谦 发表于 2015-9-11 11:44

http://view.inews.qq.com/a/NEW201509100601130C

周先生 发表于 2015-9-11 12:22

这个问题复杂了

周先生 发表于 2015-9-11 12:22

这个是有文化人做得事儿

四川世家装饰 发表于 2015-9-1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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