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09:46

求助:电梯公寓楼顶被顶楼用户占用,该项那个部门反映?

我们是电梯公寓,现在通向楼顶的通道被顶楼用户锁了,并且他们在上面搭建房屋,楼顶花园等。难道楼顶是顶楼用户私有的吗?我非常愤怒,楼顶不是应该是公有的吗?多层就不说了,从来没有听说电梯公寓楼顶也是私有的。多次想物管反映,他们也不管。那现在我们应该像那个部门投诉,才能得到妥善解决呢?

坐在墙头 发表于 2016-1-17 10:40

成都是物管配合城管处理的

59Sir 发表于 2016-1-17 10:42

去给他加把锁呗等他建好了 再去给房管局反应他违章搭建啊

L~de丑鬼 发表于 2016-1-17 11:35

你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吧,应该在最后几页里面有相关的条款,基本是顶层业主之外的业主自动放弃楼顶的使用权的,楼顶使用权归顶层业主,大意是这样的,你仔细找找,我也是找了很久才发现的。

蓝色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11:38

L~de丑鬼 发表于 2016-1-17 11:35
你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吧,应该在最后几页里面有相关的条款,基本是顶层业主之外的业主自动放弃楼顶的使用权 ...

意思就是我们没有楼顶的使用权吗?

蓝色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11:40

59Sir 发表于 2016-1-17 10:42
去给他加把锁呗等他建好了 再去给房管局反应他违章搭建啊

他自己都锁起来了。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11:47

可以找城市执法局,上次我们小区就来拆了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6-1-17 16:21

找房管局,这个不是使用权的问题,而是违章搭建。

蓝色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21:25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6-1-17 11:47
可以找城市执法局,上次我们小区就来拆了

是不是碧水云居楼顶的违章搭建?城市执法局在哪儿呀?

xxr 发表于 2016-1-18 10:12

楼顶不能用,顶楼就不好卖。一般都是非顶楼业主放弃使用权的,购房合同上有。

徐怀谦 发表于 2016-1-19 14:43

答楼主: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楼宇屋顶属于业主共有,但开发商在出卖房屋时,很多都将楼顶的使用权出售给了住顶楼的住户,而其他楼层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自愿放弃了对楼顶的使用权利。对违章搭建的问题,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规划局投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电话:27216613.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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