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胡杨 发表于 2016-3-2 19:32

对于这样的人,大家不能手下留情。

会飞的猪 发表于 2016-3-2 19:36

智商堪忧

会飞的猪 发表于 2016-3-2 19:36

智商堪忧

沱江路亚 发表于 2016-3-2 19:40

各位,是转发500次,不是顶到500楼。但大家又不敢转发得嘛。呵呵,建议大家不要理会就是了嘛,还有,正式宣布前一定控制言行,不要被棒子逮到尾巴。这点比什么都重要,等正式宣布后,再吐槽也不是,不要自己制造些不稳定因素嘛。

hp1222 发表于 2016-3-2 19:40

hp1222 发表于 2016-3-2 19:40

外简内阳 发表于 2016-3-2 19:4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暴牙齿 发表于 2016-3-2 20:02

那我们就顶到5000

暴牙齿 发表于 2016-3-2 20:02

加油~~加油~~~~~~~

家在长江边 发表于 2016-3-2 20:09

顶进栏杆里生活
敢PS我们的人民政府

xieyoukui 发表于 2016-3-2 20:15

害得我还看了下,考!

斩立决 发表于 2016-3-2 20:18

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6-3-2 17:29
斩立决!!!!!

你叫我干啥子??@?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6-3-2 20:24

我记得前两个月有个人ps政府的报纸并在网上到处发,被行政拘留了。楼主,你好厉害,居然敢乱改政府的东西造谣,看来你想去班房里度假。当然,这是有人报警的情况,所以自己收敛点吧

随风随缘 发表于 2016-3-2 20:26

外简内阳 发表于 2016-3-2 19:4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 ...

5000 困难啊!!

斩立决 发表于 2016-3-2 20:27

这个要给他记倒,其他论坛给他暴下光,让大家看哈棒子啥货色:。

牛王山 发表于 2016-3-2 20:35

这也敢拿出来?

外简内阳 发表于 2016-3-2 20:35

随风随缘 发表于 2016-3-2 20:26
5000 困难啊!!

是点击率、浏览量,吓吓这二货行了,估计被吓惨了,都不敢出来了。

家乡的河 发表于 2016-3-2 20:43

简阳狠角色。 发表于 2016-3-2 16:05
实事求是!! 别把简阳政府拉进来!!!!!!zzzzzzz~~~打脸啪啪啦

看来我还是有先见之明,doublep
脑壳确实有乒乓

家乡的河 发表于 2016-3-2 20:47

看来我还是有先见之明,doublep
脑壳确实有乒乓

kelunwyj 发表于 2016-3-2 20:52

500会怎么样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查看完整版本: 【本条为假消息】望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